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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仙区法院法官故意拖延,如此判案怎不失信于民?

2018-7-10 7:43:40发布31次查看
郴州苏仙法院林业庭法官陈江生身为人民法官,不秉公执法,一个民事案2014年9月6号开庭至今一年多不下达判决书。因为是有限资源〈采沙场)故意拖延时间,因迟下一天判决书就能让被告多采一天沙,不公平执法袒护被告,原告多次到法院找都置之不理!并有意躲避,这难道正常吗?谁敢保证他们之间没有利益关系?人民法院应悍卫公平正义而义不容辞!用阳光透明权力,用公开促进公正!文明底线不容挑战,法律尊严不容亵渎!任何人都没有凌驾于法律之上的权力。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法治社会里决不允许执法者知法犯法、执法违法!
反腐败,求公平是大势所趋,人心所向。强烈请求纪检监察部门对陈嘉生这种不作为渎职行为立案调查,严肃查处。
此致
宜章县赤石乡村民谷东谷陟光
2015年10月30日
郴州市纪委介如调查,将结果公布于众。情况属实的话要严肃处理!
2015-10-30 22:58: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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