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湖之韵小区购买汽车位使用权后,业主委员会恶意阻止业主车辆进入小区,同时在小区公告栏张贴“公告”。请相关部门调查清楚,主持公道,对业主委员会的违法行为进行惩处!
吴中区便民服务员
网友:您好!首先感谢您对小区工作的关心和支持。你反映的情况收悉,针对这个问题,相关回复如下:此公告为上半年时业委会张贴,此前开发商与业委会一直有纠纷,公告内容并未施行。街道也将协同社区督促物业进一步加强对该区域的长效管理,努力营造良好的生活环境。此复。再次感谢你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吴中区越溪街道
网友:
您好!首先感谢您对小区工作的关心和支持。你反映的情况收悉,针对这个问题,相关回复如下:此公告为上半年时业委会张贴,此前开发商与业委会一直有纠纷,公告内容并未施行。街道也将协同社区督促物业进一步加强对该区域的长效管理,努力营造良好的生活环境。此复。再次感谢你对我们工作的关心。
吴中区越溪街道
现在业委会的权利好大,都是利字当头啊!
没有侵害业主利益,反而是开发商侵害业主利益!已经交付10多年的老小区,开发商还在刁难业主。支持业委会的举措,向吴中地产索要正当权益。
2018-11-8 10:07: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