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高温补贴上涨至300元每月,然后公司将高温补贴加到应缴工资总额中扣了个税,我缴税工资超过8000,也就是说我的高温补贴就扣掉了60,请问这样合理吗?
苏州市税务局便民服务员
尊敬的纳税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规定,工资薪金所得,应纳个人所得税。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细则》第八条规定,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第四条规定:“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及福利费、抚恤金、救济金免纳个人所得税”。另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十三、四条规定,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是指按照国务院规定发给的政府特殊津贴、院士津贴、资深院士津贴,以及国务院规定免纳个人所得税的其他补贴、津贴。福利费是指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从企业、事业单位、国家机关、社会团体提留的福利费或者工会经费中支付给个人的生活补助费。因此,员工取得的夏季高温津贴不属于免缴个人所得税的项目,应并入员工当月的工资薪金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如有疑问,欢迎拨打12366热线电话进行咨询。
高温补贴不需要交个税。。。。。。
这个肯定违反规定的,高温费是另外发的。
2018-8-10 10:15: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