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九大刚刚闭幕,再次重申了“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精神。万业开发商深入贯彻会议精神,房价保持稳定。但是,很快各单元楼下张贴了车位租金(含管理费)由200元“优惠价”恢复至300元“合同价”的告示,炒车位,而且“有理有据”。
作为一个万业金典花园的居民,我表示很震惊;通过聊天得知,其他业主也表示非常震惊。
仔细回忆,开发商确实“遵规守法”,反倒显得我们这些业主有些“无理取闹了”。于是我开始回忆这几年开发商在干嘛?下一步想干嘛?
万业金典花园是万业企业在苏州市区投资的唯一房地产项目,我作为一名业主,在13年购房之初,也曾了解车位购买情况,当时反馈只能租,还不能卖。交房之后,第一年的车位租金(200元)是交给物业公司的;第二年,物业则回应车位租赁费(160)由开发商收取,物业只收管理费(40元)。到了开发商处,发现需要签一份合同,内容很多,但有一条记忆深刻,大概意思就是业主知道并且承认车位产权属于开发商(此处有点高估业主的能力和权利了,车位产权属于谁由法律及有关部门确定,还需要业主确认嘛?)。大家从书本里也知道,资本家是牟利的。很快,业主群开始传播车位要出售的消息,然后车位的租期就开始变短了,一开始是只能租半年,现在是只能租到2017年12月。开发商的告示也说了:大家不要急,车位怎么卖,我马上就通知大家。
仔细想想,万业开发商的权利大概是这样形成的:
1.格式化的合同条款(个人更倾向于叫霸王条款)
这个可能是共性的问题,个人购房者在购买房屋时,没听说哪个项目可以更改开发商的格式合同的,如果不被动接受,基本就无法完成房屋交易。
2.车位产权及使用权设计的缺失
这一点我没用抨击政府部门的意思,任何新事物的出现/发展/规范都需要一个过程,现在苏州各小区车位纠纷相信也不少。原先在土地拍卖/房屋设计及产权使用权上设计的不规范,为今天开发商谋取私利提供了所谓的“理由”。
3.开发商现在在做什么?(这一点,我承认是我的厚黑心里在作怪,希望有关部门可以否定我)
近几年来,万业开发商在车位租赁费上的种种态度,只会让人想到一个目的:那就是将车位全部“卖掉(或者长约租掉)”。而至于为什么一直没有执行,则应该是因为“手续没有达到相关部门的要求?”。我不敢擅自揣测万业开发商在采取措施弥补的过程中采取不正当的手段,但是如果采用的是正当手段,此时是否应该向全体业主公开?
相信政府部已经通过各个渠道收集到了万业业主的反馈,据说物价局已反馈此次涨价并不违反制度规定,社区也在大量人投诉后介入了协商,不久之后,应该会有一个初步的结果,希望会是好的。顺便借此机会,向政府提出个人几点不成熟的建议,如有冒犯,切勿怪罪。
1.持续完善相关政策配套,推进房地产市场健康持续发展。好的话就不多说了,苏州目前对于外来人口仍然是有相当大的吸引力的,房地产调控效果相信也是举目共睹。但是在小区物业管理/车位产权管理等方面,很多政策还不完备,很多顽疾还有待整治,很多矛盾还在萌芽里。
2.借助社区基础管理优势,推动政府职能部门主动作为。这里面很难过,在此次万业开发商涨价前,并没有看到社区的影子;令人欣慰的是,在大量业主举报后社区也加入到了协商队伍中来。社区作为政府在城市管理中的最基层机构,该做什么是上级部门制定的,能做什么则是一个大命题了。私以为我们不应该是只看电视/文件,而是应该走到人民群众中去,真真正正解决人民关心的问题,维护社区居民的利益,推动业主委员会的成立,做业主的代言人。
3.加强监督检查,减少不良开发商徇私空间。在房地产及相关行业从业的人都知道,目前绝大多数的楼盘开发都是采用项目公司制,房屋销售完毕,企业即清算注销,利用法律规避潜在责任义务。尤其像万业企业这种在苏州仅有一处楼盘的开发商(仅用于举例,没有其他意思),在苏州市场没有拿地打算,更不会顾忌所谓企业形象及公司声誉,收钱跑路了事。留下诸多矛盾隐患智能由物业和政府被动接盘。私以为,政府部门在开发商房屋全部交付后,或清算注销前,全面检查梳理相关项目权证/收费/服务等合法合规性,给开发商增加一个笼子!
本来还想写更多,但老婆喊去带孩子了,在此就不再多言了。
希望这次“炒车位”的行为能在政府相关部门的介入下,阳光公正解决,也希望相关问题在其他小区不再出现,谢谢!
一个苏州新市民的愚见
2017-11-6
吴中区便民服务员
网友:您好!您反映的地下车库车位收费情况已收悉,我单位经与物业公司联系了解情况后,答复如下:根据苏价规字(2014)4号《苏州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汽车停放费由物业服务企业或专业管理机构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约定收取;租金由车位专有人或管理者根据合同约定收取,也可委托物业服务企业代收,分别核算。住宅小区内的汽车停放费和车位租金具体收费标准应当符合政府指导价的规定。经了解,金典花园小区地下车库的车位收费通过协调拟对续租业主按汽车停放费(元/车位.月)40,车位租金(元/车位.月)200收取。如有疑问,可向价格部门进行咨询。此复,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与支持!吴中区住建局
政府虽然说得好听,但是民间百姓群众是否接受还是个问题?
吴中什么都管不好,望这次能体现执行力
第一轮调节结果已经出来,确实高估了某些部门的态度和能力
网友:
您好!您反映的地下车库车位收费情况已收悉,我单位经与物业公司联系了解情况后,答复如下:根据苏价规字(2014)4号《苏州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汽车停放费由物业服务企业或专业管理机构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约定收取;租金由车位专有人或管理者根据合同约定收取,也可委托物业服务企业代收,分别核算。住宅小区内的汽车停放费和车位租金具体收费标准应当符合政府指导价的规定。经了解,金典花园小区地下车库的车位收费通过协调拟对续租业主按汽车停放费(元/车位.月)40,车位租金(元/车位.月)200收取。如有疑问,可向价格部门进行咨询。此复,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与支持!
吴中区住建局
2017-11-6 21:28: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