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太仓到上海看病手术的市民很多,但是上海医院床位非常紧张,出现了一些新情况。举例:a市民,太仓医生开了《转院证明》让到上海某三甲医院手术,做了6个小时的大手术,插了导尿管,因为床位十分紧缺,手术后不到两天,拔了导尿管后就有上海市急救中心的救护车将a市民转到同济大学附属天某医院继续住院消炎挂水8天。出院后到人社局报销告知是混合制医院,后来8天住院的费用一分钱不报,并且工作人员说很多人有这样的情况,有人用掉了十来万都没报销的,只要不是手术后转到分院都是不报销的。b市民:b市民也是先到三甲医院就诊,但是排号等待天数太多,医院让先住到一家二级公立医院先住院检查,回到太仓说非三级医院不报销。我想说的是,现在三甲医疗资源紧缺众所周知,床位相当紧张也是事实,很多病人在等床位的过程中错失了最佳手术时间,上海的医院为了缓解床位紧缺的情况,才想出了以上办法,能让更多的需要手术的病人能够尽快手术。既然太仓无法手术,开出了转院证明,病人也是先到定点医院手术的,但是大手术只住两天医院也无法出院回家啊!想问问人社局,既然遇到上述情况的市民不是一个两个,以后也会越来越来,是否考虑在政策上作出相应的调整??与时俱进一下,切实减轻市民的医疗负担,不指望能和三甲医院有同样的报销比例,至少可以打点折扣报销一部分吧?
太仓市便民服务员
“咱村俺最帅”网友:你好!关于你反映的情况,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答复如下:按照《关于社会医疗保险转外就医管理的调整意见》(太人社医(2013)4号)文件第一条规定:本市市级医院(第三人民医院限精神病专科)为社会医疗保险转外就医指定医院(以下简称转诊医院)。转诊医院应严格执行逐级转诊规定,避免将不符合转外就医标准的病人转外就医。符合转外就医标准的,由专科副主任医师以上职称(或科室副主任以上)的经治医师,开具《太仓市医疗保险转外就医审批表》后,经本院医政管理部门盖章同意,所发生的医疗费用按社会医疗保险的规定报销。第五条规定:对正常办理转外就医手续,后经转入医院医疗行政部门盖章同意,又转往其分院进行医疗所发生的费用,可按医保规定报销。2、报销提供如下材料:1.①社会保障卡,②本人和代理人身份证;③医疗费用发票原件,④门诊病历卡原件,④出院小结(原件和复印件),⑤医疗费用明细清单(原件和复印件),⑥转诊审批表(原件和复印件)到市医保中心办理报销手续。如再有疑问,建议向我局医保中心进行咨询,电话:53588995。
医改道路任重而道远
以前医保报销制度说的“非公有三甲医院不报销”指的应该是病人直接跑到非三甲医院看病手术。而且以前三甲医院的床位也没有现在这么紧缺,手术后完全可以再住个十天半个月的观察消炎啥的。但是现在床位紧张到要排队等两三个星期,甚至一个月以后才通知住院手术!手术后两三天再转到正规的非三甲医院继续消炎挂水,把紧缺的床位尽快让给下一个需要手术的病人,我觉得完全是可以的,但太仓市人社局非要套用旧规,一分钱不报销,我觉得很不合理!
2018-3-3 07:21: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