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分类信息网-长沙新闻网

吴门桥街道不开幼托费收据

2024-1-8 8:38:42发布次查看发布人:
昨天去吴门桥街道开2018年下半年的幼托费收据,吴门桥街道不给开,和财政局互相推诿,吴门桥街道说财政局不给街道收据,财政局说去街道开,请政府说明这件事怎么解决?
姑苏区便民服务员 网友您好,经了解,姑苏区财政局从未对相关事项进行过推诿,现对有关事项回复如下:1.您反映的为原由各社区开具的“幼托费”专用收据为苏州地方财政票据,根据江苏省财政厅印发《关于江苏省财政票据统一归并改版的通知》(苏财综〔2017〕25号)文件要求,幼托费专用收据自2018年7月1日起已取消,因此姑苏区财政局不再提供,姑苏区辖区内的街道、社区不再开具。2..根据《关于调整苏州市公办幼儿园收费标准的通知》(苏价费字〔2018〕105号)文件,本市市区职工子女(符合国家生育政策,含未满三周岁的婴幼儿)正式入园入托的,可根据本通知第三条(二)规定,凭幼儿园(托儿所)开具的正式保育教育费收据,进行相应报销。家长所在单位报销方式另有规定的,以单位规定为准。3.如仍有疑问,可直接联系苏州市市级部门进行咨询。

2018-11-8 11:55:20
该用户其它信息

推荐信息

长沙分类信息网-长沙新闻网
关于本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