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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物业费不给发票

2024-1-7 22:01:37发布次查看发布人:
张浦镇茶风商苑收取物业管理费不给正常的发票。这样导致的结果就是,收物业费的人到底收了多少钱,没有人知道。收物业费的人说多少就是多少。因为物业现在的人就是以前的一堆人。也存在逃税的问题。

昆山市便民服务员
网友您好!张浦镇答复:经查,茶风商苑小区原先由国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管理,物业费按1.5元/平米收取,后国泰物业因管理不善,退出管理。茶风商苑自2016年9月成立业主委员会后,由业主委员会自主管理,物业费按1元/平米收取。因业主委员会不能开具税务发票,现只能开具收据并加盖业主委员会公章。目前,业委会的收支账目每季度在小区宣传栏内至少公示一次。 市民如有问题可与我镇民生110处理办公室或花园社区联系,联系电话:57440888,57441684。
2017-6-5 09:49: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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