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分类信息网-长沙新闻网

不正面答复问题誓不罢休

2024-1-7 16:18:22发布次查看发布人:
湖泾村,你们一次次复制粘贴,且答非所问的回复,不觉得害臊吗??这是在耍官僚主义,不把民众放在眼里吗??
再次提问:1:负责此次核查的带队领导是谁?
2:湖泾村公房是否合法?
以上两个问题请领导正面回答,不要再糊弄民众了。如果还是答非所问,本人还是会一直追问到底!!!
常熟市便民服务员 “朱先生55”网友,您好:根据您反映的情况,经莫城街道核查,现答复如下:本次整治的职能部门是街道三合一及群租房整治办公室,综合执法前整治办发放了限期整改通知书,整改要求是按照331规定15条标准并根据各板块工作实际和突出问题实施整治。村公房是在村集体用地上建造的村集体资产,收益归集体,并用于村公益事业和村民福利支出,受街道第三方财务监管和村民代表监督。目前,湖泾村公房不住人,无散乱污企业,不影响消防安全,不在本次整治范围。感谢您的关注。
和你一样,也是答非所问,粘贴复制。支持楼主!加油
支持楼主,让政府实事求事说真相。
同感有时候问题答的不是问题笑千里
感谢支持!并且希望一路关注!
谢谢支持!幸亏我完成了义务教育,不然真被他们绕晕了
看到政府上次的回复是,:目前,湖泾村公房不住人,无散乱污企业,恰好说明以前是有人住过,有企业租过的,只是现在没有,所以就不是违建整治范围,那么这些村民的违建和村里违建公房一样现在也没有人住,那么为什么要拆掉?为什么都是违建就对待不同?-政府的回复太牛了。!!
关注一下 顶起来!
现在照样是出租的,只不过说里面没住人而已
帮你顶一下吧
请领导正面回答,不要再糊弄民众了
支持楼主,让政府实事求事说真相、公平公正
“朱先生55”网友,您好: 根据您反映的情况,经莫城街道核查,现答复如下: 本次整治的职能部门是街道三合一及群租房整治办公室,综合执法前整治办发放了限期整改通知书,整改要求是按照331规定15条标准并根据各板块工作实际和突出问题实施整治。村公房是在村集体用地上建造的村集体资产,收益归集体,并用于村公益事业和村民福利支出,受街道第三方财务监管和村民代表监督。目前,湖泾村公房不住人,无散乱污企业,不影响消防安全,不在本次整治范围。 感谢您的关注。

2018-10-10 18:05:37
该用户其它信息

推荐信息

长沙分类信息网-长沙新闻网
关于本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