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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大病保险征求意见-人社局

2024-1-7 15:42:21发布次查看发布人:
前段时间苏州人社局对大病保险进行征求意见,本人比较关心苏州市大病保险制度改革,现主要有以下几个意见,希望人社局能采纳,具体如下: 1、很多看大病的老百姓大多数都是自负或者自费的费用太多,就算用医保也看不起,一般家庭都很难负担,那也失去了全民医保的作用,更加导致老百姓在有医保情况下看不起大病,负担不起大病的老百姓会因病致贫,最主要原因是大多数大病药品和其他医疗治疗的物品都是不在医保目录范围之内,所以建议苏州人社局能考虑,把不在医保目录范围之内所有的贵药、进口药品(类似于靶向用药)或者像类似于支架等进口的医疗物品,整体纳入苏州大病保险报销范围之内,减轻苏州老百姓看大病的经济压力。
2、很多城市虽然有大病保险,但是设置了每年的大病保险的最高报销限额,比如某位参保人员,今年大病保险已经报销了30万,这个城市大病保险每年最高报销30w,即使再有负担的医疗的费用的话,都要自己去负担,经济压力也很大,所以建议苏州人社局考虑,不设置苏州大病保险每年的最高报销限额,根据大病保险人员的负担金额,具体来分比例报销,上不封顶,这样的话也大大减轻了大病家庭的经济压力。
请苏州人社局能采纳,谢谢!

市人社局便民服务员
网友您好: 根据《关于进一步完善苏州市大病保险制度的实施意见(草案)》,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目录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会同卫生计生部门确定,探索将疗效确切、无替代产品、价格合理的罕见病治疗用药纳入合规医疗费用目录。在制定目录时,我们一定会充分征求医疗专家团队意见,选取符合上述要求的自费项目纳入大病保险范围。 根据公示的意见草案,我市大病保险自负自费部分的累计不设上限,累计在20万元以上的部分补助80%。我们会综合各方意见,根据个人、基金、财政的承受能力综合设定待遇标准,保障大病保险收支平衡。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2017-7-15 23:5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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