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工作单位在苏州高新区,2月份刚刚把户口从老家迁到工作单位的集体户口上,我的房子在吴中区,购房已经四年多,现在可以直接把集体户口迁到房子上吗?
市公安局便民服务员
网友您好,根据《江苏省常住户口登记管理规定》第十五条规定:符合家庭户立户条件的,房屋所有权人或者承租人可以向合法稳定住所所在地公安机关申报家庭户立户,并提交以下材料:(一)家庭成员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二)合法稳定住所证明。房屋所有权人或者承租人不担任户主的,应当提供其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和指定户主的书面材料。可至房屋所在地派出所办理。
如果房子在你名下直接转就可以了
自己名下的房子直接带房产证,身份证就能转吧
谢谢便民服务员
2018-4-17 22:26: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