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5-15 11:49 | 神秀天台 | 钱青
5月14日,天台县委副书记、县长潘军明对我县农用车专项整治行动开展督查。天台县农业农村局、民政局、应急管理局、交警大队、基投公司等相关单位负责人陪同督查。
潘军明一行先后来到104国道滩岭路口卡点、福溪街道沙场、坦头镇永武粮食专业合作社检查农用车整治情况。“拖拉机不能载人知道吗?有没有经过安全知识培训?”每检查一处,潘军明都详细询问驾驶员,并要求驾驶员出示双证(驾驶证和行驶证)。潘军明反复告诫驾驶员,一定要遵守法律规定,把安全放在第一位。
随后,集中会议召开。天台县农业农村局负责人汇报全县农用车安全生产基本情况。与会部门相关负责人就如何做好农用车安全整治提出具体措施。
潘军明指出
从督查情况来看,农用车专项整治工作问题仍然突出,大家要深刻吸取温岭“5·12”事故教训,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痛下决心,采取强有力措施,确保不发生类似事故,不让悲剧重演。
潘军明强调
安全之弦要务必绷紧,要加强底线意识、红线意识,坚决守住安全底线,工作举措要落实到位。
●要开展大宣教,采取多种宣传方式,全民宣传,全民动员,广泛深入开展安全培训、警示教育,使安全意识入脑入心;
●要开展大排查,对车、路、人采取全覆盖、地毯式排查,尤其是对重点车辆、重点路段、重要时点,要建立健全排查、巡查制度,确保不漏一车;
●要开展大执法,将定时与不定时执法相结合,定点与不定点执法相结合,将执法深入到现场、业主单位、重点部位,以“六个一律”铁拳行动,严厉打击拖拉机违法违规行为,促进农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要开展大整治,做到路、车、人、机制“四个到位”,制定细化专项行动方案,确保整治到位;
●安全责任要严之又严落实到位,各业主单位要严格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乡镇街道要落实属地责任,部门联动,堵疏结合,切实加强源头管控。
怀隐患必除之心
开展拖拉机违法行为大整治行动
以“六个一律”铁拳行动,加大路面违法查纠力度和频次,尤其是加大中午与夜间勤务空挡期间的执法力度,严厉打击拖拉机违法违规行为,促进农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主要做到:
一是对违法载人行为的拖拉机一律扣车并顶格处罚。
二是对无证驾驶行为的拖拉机一律扣车和拘留驾驶人。
三是对无通行证的外省拖拉机一律禁止通行并扣车。
四是对已到报废年限仍未报废的拖拉机一律强制报废。
五是对拼装、改装、超速、超载、酒后驾驶、假牌、套牌、无牌的拖拉机及驾驶人一律顶格处理。
六是未按规定及时年检的拖拉机一律不予补检。
农用车违法载人的危害↓↓↓
由于农用车在设计和制造过程中,没有考虑车厢载人的问题,其结构、性能、安全技术等要求均是针对短途运输农产品货物提出的,如车辆照明信号、安全防护装置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规定的载客要求,不具备载客的条件。
因农用车没有设置必要的乘客安全乘座位置和防护设施,易发生乘客与车体碰撞,致乘客受伤的事故。此外,农用车常年穿梭于田间地头,运输货物时时常超载行驶,车辆磨损大,车况不良,存在较大的安全隐患。就目前而言,大多数农用车属未按时年检或已到报废年限的车辆。这些车辆机械老化,缺乏保养,极易发生机械故障,一旦发生交通事故易造成群死群伤,将造成不可估量的损失。
因此,农村机动车驾驶人要认识这类机动车载人的危害,不要主动搭载人员,并积极劝告农村群众不要乘坐农用车出行。
(原标题:《农用车后车厢不能载人!天台县长潘军明督查农用车专项整治行动》编辑:朱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