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投标..中国人民武装边防总医院数字化病案管理系统采购竞争性磋商公告
中国人民武装边防总医院数字化病案管理系统采购竞争性磋商公告
受中国人民武装边防总医院的委托,拟对“中国人民武装边防总医院数字化病案管理系统采购”进行国内竞争性磋商采购,现予以公告,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投标。
项目名称
中国人民武装边防总医院数字化病案管理系统采购
项目编号
0868-1946zd126h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评审方法
定标方法
磋商后综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预成交候选人
资金来源及最高限价
1.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2.最高限价:人民币450,000.00元
项目概况及要求
1.项目内容简介:中国人民武装边防总医院为中国人民武装边防总医院数字化病案管理系统采购选取合适的供应商,其他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采购项目服务要求。
2.交货期:签订合同后15天内交货并安装调试完毕。
3.建设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4.商务、技术要求等关键信息: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
供应商资格条件
1.《数字化病案管理系统采购》供应商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 ”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或提供三证合一证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记录的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附相关书面声明原件;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符合财政部和深圳市财政委员会关于诚信管理的要求,投标人需提供通过“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2官网的信用信息查询记录网络截图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2016年1月1日起至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无违法违规、严重违约及重大安全及质量问题之一(投标人须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详见第七篇投标文件格式承诺书);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投标人须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详见第七篇投标文件格式承诺书);
5.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投标人须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详见第七篇投标文件格式承诺书);
6.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查询日期须在开标日前1周内)完整打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进口产品参与投标
不允许
联合体
不允许(不允许分包)
磋商文件发售
起止时间
2019年 3 月 22 日至2019年 3 月 29 日(节假日除外),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
磋商文件发售
方式及售价
1.发售方式:现场购买或邮购。若邮购,相关费用由购买方负责(邮费人民币100元/套)。采购代理机构将不对邮寄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延误或丢失负责。
2.发售价格:¥500.00 (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3.供应商购买磋商文件时应提供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磋商供应商公章;
2、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磋商供应商公章);
磋商文件递交时间
2019年 4 月 2 日 09:00:00 至 09:30:00 (北京时间)
磋商文件开启时间
2019年 4 月 2 日 09:30:00 (北京时间)
特别提醒:请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前务必先以邮件或电话的方式与联系人取得联系。获取详细的招标公告
联系人:徐 菲 赵经理
电 话:17181002233
e-mail:zb715809@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