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去年苏州住建局和物价局公布的苏州车位新政,每户业主最多只能购买一个车位或者车库,不能无限期长期占有,需要摇号抽签。
而招商小石城玉兰园,车位并没有达到1:1的标准,理应是不能被一户无限期持有的。现在车位并不透明公开,而是本来租了一个停车位,只要想续租就可以继续续租,而且占有停车位的人可以自行转租并收回,有部分甚至宁可空置也不给人使用,这已经不是占据使用权的问题了,相当于拥有了所有权。
之前各种投诉,都是城南街道的来回答,轻飘飘一句一切让业委会自行处理,请问吴中区的住建局和物价局,你们就是这样对待苏州市住建局和物价局的规定?闭上双眼做老爷?
吴中区便民服务员
网友: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根据《江苏省物业管理条例》和《关于加强市区新建住宅小区汽车停车位(车库)处置行为管理的通知》(苏住建规[2017]7号)的规定,当车位配比不足1:1时,应当通过抽签等公平方式确定给未购买或未受赠车位、车库的业主。但其未对车位资源分配完成后的退出机制进行规定。因此,建议向小区业委会反映,由其牵头征求全体业主意见,对已承租车位的管理与续租方式进行商议。此复,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与支持。吴中区住建局
网友: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根据《江苏省物业管理条例》和《关于加强市区新建住宅小区汽车停车位(车库)处置行为管理的通知》(苏住建规[2017]7号)的规定,当车位配比不足1:1时,应当通过抽签等公平方式确定给未购买或未受赠车位、车库的业主。但其未对车位资源分配完成后的退出机制进行规定。因此,建议向小区业委会反映,由其牵头征求全体业主意见,对已承租车位的管理与续租方式进行商议。此复,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与支持。
吴中区住建局
先来先得,你后来的看中人家的车位。就要为你更改租赁方式,你也太霸道了吧
2018-2-7 18:42: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