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纵深开展,切实提高群众对扫黑除恶专项行动的认识,近日,康巴什区交管大队创新工作举措,持续在辖区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活动,积极营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人人喊打的浓厚氛围。
一是在辖区广场、社区和大队车驾管、违法处理等业务窗口,通过张贴宣传海报、悬挂宣传横幅、利用辖区商户led电子显示屏滚动播放字幕等多种形式,进行阵地宣传。
二是通过执勤点,在对过往车辆进行检查的同时,向过往驾乘人员发放宣传单,并讲解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性,全面宣传公安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意义。
三是通过微信、微博、短信等媒体平台,广泛宣传黑恶势力对社会和谐稳定的危害,引导广大群众不约而同的加入到行动中来,同时高频率发送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进度和成效,强化对黑恶势力的震慑作用。
四是在辖区路口安全岛张贴宣传标语,大力宣传公安交管部门集中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工作态度,向群众表明公安交管部门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决心。
大队还结合交通秩序专项整治,严肃查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坚持“有黑扫黑、有恶除恶、有乱治乱”的方针,鼓励群众检举揭发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坚决打击暴力抗法、冲卡,严查酒驾醉驾、疲劳驾驶、毒驾、无牌无证、假套牌和超限超载等交通违法行为,全力维护道路交通秩序,积极营造通畅、快捷、安全、有序的通行环境。
一、道路交通领域打击黑恶势力征集的主要线索
1.有组织偷逃高速公路过路费、组织车辆冲卡、强行收取过路“保护费”。
2.聚众扰乱交通秩序。
3.暴力对抗交警执勤执法。
4.有黑恶势力控制垄断、经营不规范、交通秩序混乱的交通运输行为。
5.盗抢、走私车辆上路行驶。
6.民警充当保护伞的运输企业。
7.非法中介(黄牛)。
8.向驾驶员或旅客强卖商品。
9.故意破坏道路及利用道路破损以帮助救援车辆的名义强行收费。
10.非法旅客运输及漫天要价、敲诈旅客钱财。
11.客运车辆抢拉旅客。
12.盗抢旅客财物、车辆燃油。
13.有组织的“碰瓷”诈骗。
14.制售假牌假证。
15.有组织“黑车”非法营运。
二、举报方式
凡在鄂尔多斯市辖区内发现以上黑恶势力性质违法犯罪活动,群众都可以向鄂尔多斯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进行举报和反映。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举报方式为:
1.电话:0477-8581971
2.邮箱:251871308@qq.com
3.地址:交管支队三楼304室
欢迎广大交通参与者积极检举揭发道路交通领域黑恶势力性质违法犯罪活动线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