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郑州市金水区消防大队经五路中队 营房楼改造工程施工、监理项目招标
联系人:刘军 手机:132 6185 8041
开标时间:2019-03-15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招标人:郑州市消防支队
资金来源: 其它 投资金额:570万元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郑州市金水区消防大队经五路中队营房楼改造工程施工、监理项目”项目业主为郑州市消防支队,建设资金为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工程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符合相关资质条件的单位前来报名。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郑州市金水区消防大队经五路中队营房楼改造工程施工、监理项目
2.2 项目编号:zygl201902-d001
2.3 建设地点:郑州市经五路与纬五路交叉口西北角;
2.4 标段划分及招标范围:共2个标段
一标段: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所有工程内容;
二标段:郑州市金水区消防大队经五路中队营房楼改造工程施工及保修阶段(含缺陷责任期)全过程的监理。
2.5 工期要求:90日历天
2.6 质量要求:合格
2.7 安全要求:不发生人员伤亡事故
2.8 合同估算价:一标段约550万元,二标段约20万元
3.资格要求
3.1一标段资格要求:
3.1.1 企业资格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1.2 项目经理资格: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并与公司具有劳动合同关系,参加了社会保险(提供近12个月连续缴纳的社保),且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盖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章);
3.1.3 企业及项目经理业绩要求
①企业业绩:2015年8月1日以来,企业具有已完成的单项合同金额不小于500万元的类似工程施工业绩(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及竣工验收报告);
②项目经理业绩:2015年8月1日以来,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已完成的单项合同金额不小于500万元的类似工程施工业绩(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及竣工验收报告,需体现项目经理姓名);项目经理业绩与企业业绩可以重复;
3.1.4 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提供近三年经会计事务所或第三方审计机构审计后的财务报表(限定为2015年度、2016年度、2017年度;企业成立不足三年的,需提供成立日期后的财务审计报告)。
3.1.5 信誉要求:
①根据全国检察机关的统一要求,自2018年8月1日起,全国检察机关停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投标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进行查询(包括单位行贿查询、法定代表人行贿),并提供相关网页截图(截图需包括查询日期,查询日期为公告发布之日之后)。经查询结果有行贿犯罪的单位、法定代表人将被取消投标资格。
②企业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没有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企业须出具书面承诺,格式自拟,加盖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章);
③近三年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企业须出具书面承诺,格式自拟,加盖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章)
3.1.6 其他要求:
①投标人保证本项目不转包、不违法分包承诺书(格式自拟,加盖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章);
②投标单位出具本项目报名资料真实、合格、有效承诺书(格式自拟);
3.2二标段资格要求:
3.2.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监理能力(投标人自行做出承诺);
3.2.2 投标人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建筑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证,并与公司具有劳动合同关系,参加了社会保险(提供近三个月社会保险缴纳),没有正在施工和正在承接的工程项目(单位出具承诺,须加盖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章);本工程监理实行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制。投标人拟派项目总监在招投标期间及项目实施阶段未经招标人同意不得进行更换,否则视为放弃投标及中标资格。
3.2.3 财务要求:企业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提供近三年经会计事务所或第三方审计机构审计后的财务报表(2015、2016、2017年度,投标人成立不足3年的,按已有年份提供);
3.2.4 业绩要求:项目总监2015年1月1日以来有类似的建筑工程监理业绩(需提供监理合同,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2.5 信誉要求:
1)根据全国检察机关的统一要求,自2018年8月1日起,全国检察机关停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投标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进行查询(包括单位行贿查询、法定代表人行贿),并提供相关网页截图(截图需包括查询日期,查询日期为公告发布之日之后)。经查询结果有行贿犯罪的单位、法定代表人将被取消投标资格;
2) 投标人2015年1月1日以来没有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或者监理的工程出现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单位出具为准,须加盖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章);
3)投标人2015年1月1日以来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没有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企业须出具书面承诺,格式自拟,加盖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章);
4)投标人应提供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渠道查询企业信用记录的查询页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次招标活动。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报名。
4.报名须知:
4.1凡有意参加报名的企业,请于2019年2月18日至2018年2月2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5:00至17:00(北京时间,下同)报名。
4.2携带资料:
一标段:
(1) 法人身份;
(2) 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 单位简介;
(4)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5) 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6) 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7) 项目经理身份证原件、注册建造师资格证和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劳动合同、社会保险缴纳、无在建工程承诺书(盖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盖章);
(8) 企业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和利润表);
(9) 企业及项目经理业绩(要求出示施工合同、中标通知书等资料);
(10)报名单位出具的保证本项目不转包、不违法分包的承诺书(格式自拟加,盖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章);
(11)资格条件3.1.5条第②、③款承诺书、符合招标公告3.7项要求。
二标段:
(1)投标人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身份证及其有关(劳动合同、社保);
(2) 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需提供加盖公章复印件;
(3) 投标人资质证书(副本),需提供加盖公章复印件;
(4) 投标人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身份证、监理工程师注册证、劳动合同、提供当地社保部门出具的近三个月社保;
(5) 企业最近三年经审计的完整的财务报表(限定为2015年度、2016年度、2017年度,投标人成立不足3年的,按已有年份提供);
(6) 项目总监主要业绩材料(要求出示工程监理合同)的原件等资料;
(7) 资格条件3.2.5条第1)-4)款承诺书及查询页。
以上资料除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外均需携带原件,留复印件二套存档(复印件须按上述顺序采用非活页夹方式装订成册并逐页加盖本单位公章)。如报名人不按上述要求提交报名资料,招标人有权拒绝其报名。
5.招标文件获取:
请投标人接到通知后5日内(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下同)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套,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截至时间(开标时间):详见招标文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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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箱:huachengjiuzhou@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