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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平江医保中心的质疑

2018-7-10 2:49:58发布32次查看
尊敬的平江各领导
您们好!我是梅仙镇张韩村村民黄龙辉,丈夫于十年前己过逝,独自扶养一儿一女长大,天有不测我子与去年年初查出白血病,为了治疗已将房子卖掉,四处借钱为他治疗,可还是与十月也跟随他父亲去了,留下高筑的债墙无力偿还,真是倾家荡产,负债累累了,然救治期间费用也迟迟不能报销到位,院内费用四十多万,院外费用二十多万,我从7月开始为此事四处奔波,从村,镇,县,每个机关都踢皮球将我推至门外,多次到医保中心未能按政策报销我的费用, 院内费用四十多万报销不到二十万,医保中心就告诉我按政策不能再报销了,我是贫困户,据了解按政策还可以二次报销,医保中心和卫计局却互相推诿,去年底我上医保中心吵闹了两次,每次又给一点,我是问这是什么政策必须上门吵闹才有,不闹是不是就没有了?去年11月到今年3月过去5个月了,大病补助我也没收到任何款项,急着等钱还债,现我实在求助无门只能在此发声恳请领导们为我查清落实,解决难题,万分感谢!
医保中心应释明报销依据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反映住院医疗费用没有依据健康扶贫政策落实一事收悉,经核查,王某兵住院医疗费用已按现行政策全部落实到位。具体情况如下:
王某兵因患急性白血病于2017年先后六次住院治疗,共用去医疗总费用364702.57元,其中政策范围内费用287563.6元,王某兵属于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依据健康扶贫有关政策,已报销医疗费用320745.32元,报销额达到了医疗总费用的87.95%。
1、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报销195806元(6次住院报销)。
2、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大病保险起付线降低50%,补偿48680.32元,于2018年1月19日拨付至王某兵的农业银行账户。
3、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住院报销比例提高10%,追补11490元,于2017年12月21日拨付至黄某辉的农业银行账户。
4、扶贫特惠保追补17231元,于2018年1月17日拨付至王某兵的农业银行账户。
5、大病新特药补偿12168元,于2018年1月23日拨付至王某兵的农业银行账户。
6、贫困人口按报销比例达医疗总费用的80%追补31444元,于2018年2月7日拨付至王某兵的农业银行账户。
7、民政医疗救助3926元,于2018年3月1日拨付至黄某辉的农村商业银行(信用社)账户。
所有款项您可以到相应的银行去查收,同时欢迎您到医保中心来查询按照健康扶贫政策补助的各项明细。
此复。
2018年3月7日
2018-03-05 13:44: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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