像星湖花海这种住宅到交房最后日期2016年6月底后每月都发个通知下个月交房,结果在业主数次的跟政府投诉跟开发商闹的情况下一直持续拖了半年才马虎交房,其中基础设施物业根本没验收,这样势必造成开发商敷衍了事,什么设施都从简。而公寓跟商铺最后交房日2016年12月也是无限制的往延期,而政府跟开发商竟然连个预计交房日都提供不出来,只是来个按合同处理,那请问是不是就不交房了也可以?而星湖花海的开发商开发的数个楼盘都是这种情况,这种开发商政府就应该拉入黑名单或者直接就不允许这种开发商期房销售,办法有很多,就看政府作不作为。 土地政府早早收钱,买房者的钱开发商早早收钱,然后房子一直不交房损害的只有买房者的利益。
相城区便民服务员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我们已关注,并已交职能部门处办,请耐心等待答复!
相城区便民服务员
市民您好,商品房交付时间有房地产企业和买受人自行协商,在商品房买卖合同中有明确约定,并非由政府部门强行制定。对于产生逾期交房的项目,建议买受人参照商品房买卖合同中有关逾期交房的约定,要求房地产企业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由此产生的纠纷参照合同中相关争议处置的约定执行。星湖花海项目商业部分符合商品房交付使用条件,各项验收材料齐全以后,由房地产企业向我局申请商品房交付使用备案,届时我局将尽快依法给予办理备案。
相城区住建局 二〇一七年二月十日
2017-2-8 11:18: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