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苏州市吴中区吴中西路与盘蠡路口一交通警辅故意用记录仪遮挡自己的证号执法,证号为x???60。还不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叫他把证号出示,他还叫我自己看,被遮挡怎么看,最后还说有电台呼叫说要执行公务,那请问执行公务需要亮证吗?是不是要按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规范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工作的意见》中说的要持证上岗,执法时是不是要贴于醒目位置让人民监督呢?
市公安局便民服务员
网友你好,针对上述反映的情况,辖区交管中队进行了核查,当天警辅在对违停车辆进行告知。违停车主后来发现后,要求警辅把后面的违停车辆也进行告知。但是后面的车辆车主已经迅速赶来现场,并表示要把车开走。所以已经被违停告知的车主十分不满,要伸手把警辅的执法记录仪移走看警号。鉴于车主已经做出侵犯性的动作,警辅让其不要动手,并告知其执法记录仪是公安装备,其无权拿动。整个告知过程,警辅没有不当之处。
还有照片和视频为证,手机寒山闻钟无法上传
他把你怎么了?
违章被查,不服了。。。
2018-3-24 13:50: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