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缴纳园区住房公积金,每月有1100入账。在吴中区买的房子,办理了组合贷款,这几天贷款刚下来,八月一号开始还款,我的园区住房公积金帐户有四万多元,请问现在是否可以拿着购房合同将住房公积金账户一次性提取?然后再办理公积金每月摊还
工业园区便民服务员
网友您好,关于您反映的问题回复如下: 1、参保员工办理购房一次性提取所需提供材料(除员工本人及配偶外的第三方不可代办): 1、购买新建普通住房、存量成套住房(1)社会保障·市民卡、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2)《苏州工业园区购房一次性提取申请表》(表h1)一份;(3)购买新建普通住房的需提供:购房合同、《销售不动产统一发票》(预付购房款或售房款)或《增值税普通发票》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购买存量成套住房的需提供:存量房买卖契约、《销售不动产统一发票》(预付购房款或售房款)或《增值税普通发票》、契税完税凭证、房产证(或不动产权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购买拆迁安置住房的需提供:拆迁协议、拆迁部门开具的销售发票(或专用收款收据),《商品房买卖合同》或《定销房安置合同》,上述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4)甲类参保人员申请动用住房账户和普通专户存储额且未留足个人基本养老保险应计存款额的,如有多个共同买受人,需提供所有买受人的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一份,以及与任一买受人的关系证明: ①夫妻需提供结婚证(或同一户号的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②父母(含夫妻双方父母)、子女,需提供同一户号的户口簿(或公安〈公证〉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以证明直系亲属关系。(5)买受人配偶提取的需提供:结婚证(或同一户号的户口簿)、夫妻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6)买受人同一户口簿的直系亲属提取的需提供:同一户号的户口簿、提取人与买受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7)再次购房动用的需提供:前次动用房屋的房产证(或不动产权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前次动用房屋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含组合贷款)还需提供银行出具的贷款结清证明。如前次动用房屋已出售的,仅需提供房产交易中心出具的易主证明原件一份;(8)配偶代办的需提供:结婚证(或同一户号的户口簿)、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9)2011年7月1日前购买园区外苏州市城区范围内住房且未动用过公积金的会员、夫妻双方一方在园区工作一方在市区工作、按原规定申请一次性提取本人住房账户及普通专户存储额的,需提供:申请人配偶的《区外工作证明》等材料。 购房一次性提取时限:自购房发票开具之日起的一年内可以提取,逾期不予受理。. 2、申请动用园区公积金摊还放贷所需提供材料(必须员工本人到场办理):(1)社会保障·市民卡、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2)《苏州工业园区还贷委托提取资格申请表》(表h2)一份;(3)银行借款合同原件及复印件一份;(4)银行盖章的最新的贷款月还款计划及余额清单原件一份(一个月内有效);(5)银行盖章的《苏州工业园区住房贷款情况表》(表h4)原件一份(一个月内有效);(6)购买新建普通住房的需提供:购房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购买存量成套住房的需提供:存量房买卖契约、房产证(或不动产权登记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7)甲类参保人员申请动用住房账户和普通专户存储额且未留足个人基本养老保险应计存款额的,如有多个共同买受人,需提供所有买受人的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一份,以及与任一买受人的关系证明: ①夫妻需提供结婚证(或同一户号的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②父母(含夫妻双方父母)、子女,需提供同一户号的户口簿(或公安〈公证〉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以证明直系亲属关系。(8)借款人配偶申请还贷委托提取的需提供:结婚证(或同一户号的户口簿)、夫妻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9)借款人同一户口簿的直系亲属申请还贷委托提取的需提供:同一户号的户口簿、借款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10)再次购房动用的需提供:前次动用房屋的房产证(或不动产权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前次动用房屋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含组合贷款)还需提供银行出具的贷款结清证明。如前次动用房屋已出售的,仅需提供房产交易中心出具的易主证明原件一份。银行“园区公积金专柜”办理的住房保障业务:(一)购房一次性提取、每月还贷申请 1、房源范围:购买的普通商品住房,包括一手房(含定销房)、二手房; 2、购房次数:首次动用公积金的(除本套房以外,未使用过公积金的); 3、购房时间:在2011年7月1日后购房的(按购房合同签订时间)。 4、贷款银行:和中心已签约并完成信息系统联网的23家银行(详见中心网站)。符合以上条件的参保员工,可至任一银行“园区公积金专柜”办理提取业务。 现有银行“园区公积金专柜”地点及联系方式: (一) 园区湖西地区 1、光大银行苏州分行(星海街188号,星海街与苏绣路交叉口东南角,地铁1号线星海时代广场3号出口往北150米;公交车307路、138路、818路、178路都市花园南站下)电话:68761329 2、 浦发银行园区支行(星海街163号(星海街与苏惠路交叉口,沿星海街向南200米),电话:62589236) 3、工商银行园区支行(2个专柜)(苏州大道西(原苏华路)1号世纪金融大厦,电话:62659359)(二)园区湖东地区 1、邮储银行苏州分行(园区旺墩路28号邮政大楼(万盛街与旺墩路交叉口,沿旺墩路向东100米),电话:67503975) 2、交通银行园区支行 (万盛街与旺墩路交叉路口圆融大厦一楼,电话:62888501) 3、工商银行星湖支行一楼南面(园区苏州大道东181号,星湖街和苏州大道交叉口商旅大厦南面,电话:62818825)注:参保员工办理还贷委托提取申请,如贷款银行为工行的,则可在该网点一并办理三方协议签约。 4、中国银行湖东新街口支行二楼 (园区方洲路和南施街交叉路口,电话:62751967) 5、建设银行湖东新街口支行二楼 (园区方洲路和南施街交叉路口,电话:67909110) 6、农业银行新城支行(苏州大道东123号汇金大厦1楼北面,电话:65167031) 银行“园区公积金专柜”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银行正常营业时间。如您有其它关于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方面的问题,您也可登录中心网站(网址为:www.sipspf.org.cn)在线咨询或拨打中心热线电话咨询:0512-62888222。更多信息请关注中心微信:苏州工业园区社保和公积金。感谢您对园区社会保险基金和公积金的关注与支持。 苏州工业园区社会保险基金和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7-7-12 13:37: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