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于1997年4月与国营常熟市虞山林场签订“出售本场职工内部商品房合同”购买其位于虞山镇中山路2号20幢202室。
然而,从购买至今22多年来多次催促一直没有下文和处理办法。当初以基本接近常熟市的房屋市场价出售,作为公职机关却做出违规操作不为购房人办理合法房证,严重侵害了市民的权益!
现向上级领导求援,希望尽快督促此单位及时为民办好实事,还公民一份合法的权益,及时给与处理问题和回复。
常熟市便民服务员
您反映的问题已关注,建议您提供联系电话,以便相关部门核实处理。
常熟市便民服务员
已收到,谢谢配合!
常熟市便民服务员
“noah128”网友,您好:根据您反映的情况,经虞山街道核查,现答复如下:经虞山街道核实,中山路二号在建设时未办理相关用地手续,按现行政策办理不动产登记证无相关政策支撑。感谢您的关注。
你走运了。拆
是小产权房吧
别想了,肯定是划拨国有用地或者集体土地,办不到的。当年就是福利房性质,给住不给卖
1318269****
问题是买的价格和市场价基本一样啊
“noah128”网友,您好:
根据您反映的情况,经虞山街道核查,现答复如下:
经虞山街道核实,中山路二号在建设时未办理相关用地手续,按现行政策办理不动产登记证无相关政策支撑。
感谢您的关注。
2018-7-3 10:41: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