姑苏区便民服务员 2016/10/11
网友您好,桃花坞石幢弄30号西主体结构已搭建完成,桃花坞城管中队于2015年9月15日开具停违通知书编号0014735进行立案查处。现中队立案程序已完成开具行政处罚决定书编号0005333,已送达当事人。目前无最新进展。
2015年送达处罚决定书,2016年10月告知无最新进展。这办事效率也让投诉人无语了。居然还不要脸的说有异议去中队沟通,太恶心了
无进展的意思么就是不了了之了哇,对于政府如何的神回复有点感觉不作为嫌疑。
姑苏区便民服务员
网友您好,针对桃花坞石幢弄30号西违建,属地城管中队已立案进行查处,现已开具行政处罚决定书编号0005333,已送达当事人。中队将按照2012年185号文件《关于违法建设快速联动处置的意见》“分类处置”的原则以及《苏州市城市环境四大整治四大提升行动计划》和《苏州市违法建设专项整治实施方案》“逐步减存量、坚决控增量”的指导思想,根据区局统一安排对已建老违章逐步进行处理。
2018-6-11 15:0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