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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业主委员会未成立,物业收取地面临时停车费

2024-1-3 6:39:12发布次查看发布人:
请问一下,业主委员会未成立,物业可以针对地面临时停车位进行收费吗?
目前景瑞歌悦花园(庞北路369号)的物业已经针对地面临时停车位进行收费了,2小时内免费,2小时后5元(不管是业主还是外来车辆都一致)
另外之前业主车可以免费停地面,外来车辆超过2小时收费,因为地面停车位属于业主公共面积,所得收益应都属于业主共有,但是目前物业对于这类收费也没有公开
吴江区便民服务员 市民您好:经物价局确认,根据相关规定,普通住宅临时停车收费由物业服务企业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约定或业主共同决定收取,具体收费标准应当符合政府指导价的规定:小型汽车进入小区临时停车,二小时(含二小时)内不收费;超过二小时5元/次;超过十二小时的,按时按次累计收费。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将汽车停放费单独列账,独立核算,并在住宅小区内显著位置,每半年不少于1次公示收支情况,每次公示时间不少于15天。市民可至物业处问询具体的公示时间和内容。如发现物业存在价格违法行为,可向物价机关直接反映,联系电话0512-63490631,感谢您对物价工作的支持。 吴江区便民服务员 市民您好:经社区确认,小区停车收费是十月份才开始收取的,已在物价局备案。收费标准是根据物价局的收费标准来的。会对临时收费进行单独列账。如市民有疑问可至物业办公室咨询。感谢关注。
说了跟没说一样

2018-10-21 22:0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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