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市物价局关于取消单位、住宅等自建(配建)停车场及通道停车非行政审批工作,取消核准手续。根据苏州市物价局、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苏价服字[2014]85《关于进一步规范住宅小区汽车停放收费的通知》文件规定,住宅小区汽车停放收费政府指导价(基准价)为:室内车位(库)汽车停放费50元/月,车位租金200元/月,露天车位125元/月,临时停车收费5元/次(临时停车实行收费的,应当提供不少于2小时的免费停车,连续停车不超过12小时为1次,超过12小时的重新计收)。具体执行价格在上浮不超过20%、下浮不限的范围内确定。
【高新区发改局】
发改局肯回答看来就是你发改局的事情了,嘉业阳光假日物业的违法行为你们查不查处吧,不查你就说不查,又没什么大不了的事,看把你们给吓的。
高新区便民服务员
经调查,2014年12月前,小区的停车位是属于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确定车位的,2015年,根据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市物价局关于取消单位、住宅等自建(配建)停车场及通道停车非行政审批工作,取消核准手续。根据苏州市物价局、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苏价服字[2014]85《关于进一步规范住宅小区汽车停放收费的通知》文件规定,住宅小区汽车停放收费政府指导价(基准价)为:室内车位(库)汽车停放费50元/月,车位租金200元/月,露天车位125元/月,临时停车收费5元/次(临时停车实行收费的,应当提供不少于2小时的免费停车,连续停车不超过12小时为1次,超过12小时的重新计收)。具体执行价格在上浮不超过20%、下浮不限的范围内确定。另区检查所已去小区检查过。
【高新区发改局】
2017-7-14 10:34: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