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朋友母亲是80年前参加工作的老工人,工龄30年以上,由于单位不景气2001年提前和她解除合同,然后成为灵活就业人员自己交养老和医保,交到2004年到法定退休年龄办理退休,后来社保局要她补交医保七千多元才办理退休。后来问社保局办理窗口人员,他们说如果是单位正常缴纳社保的退休不用补交。成为灵活就业人员的要补交。
想问一下我朋友母亲是 80年前参加工作的老工人 ,工龄也30年以上。后来被企业解除合同成为 成为灵活就业人员自己交养老和医保,当时退休补交这笔费用是否合理。
市人社局便民服务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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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12-17 22:34: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