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想办设一家0-6岁的学龄前儿童早教机构。在去工商局注册的时候被告知今年九月一号有新规,需要去教育局办理社会办学许可证后方能领取营业执照,于是去教育局咨询相关事项,但教育局却说这种早教机构既不属于全日制教育也不属于文化教育的范畴,所以不需要教育局审批发放社会办学许可证。但是回到工商又被告知,必须要办理这个许可证。所以这许可证到底要不要报,是哪家机构说了算呢?现在搞得是一头雾水。
常熟市便民服务员
“december1214”网友,您好:根据您反映的情况,经市教育局核查,现答复如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十二条规定:举办实施学历教育、学前教育、自学考试助学及其他文化教育的民办学校,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按照国家规定的权限审批。上述规定中的学前教育是指全日制办学形式的幼托机构(现审批的幼托机构是指幼儿园及看护点)。而您想办一家0-6岁的学龄前儿童早教机构,如果不是全日制形式的,则不属于教育部门审批权限范围;如果要办全日制形式的,则须按照幼儿园或看护点设置要求进行准备(先由属地政府同意布点,然后提交教育部门现场踏勘,最后按照办学设置要求进行准备直至验收。验收合格后颁发相应的办学许可证,在领取办学许可后,如果办营利性机构,则到工商部门登记,如果办非营利性的,则到民政部门登记)。详情可咨询教育局职社科,电话:52781079。感谢您的关注。
“december1214”网友,您好:
根据您反映的情况,经市教育局核查,现答复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十二条规定:举办实施学历教育、学前教育、自学考试助学及其他文化教育的民办学校,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按照国家规定的权限审批。上述规定中的学前教育是指全日制办学形式的幼托机构(现审批的幼托机构是指幼儿园及看护点)。而您想办一家0-6岁的学龄前儿童早教机构,如果不是全日制形式的,则不属于教育部门审批权限范围;如果要办全日制形式的,则须按照幼儿园或看护点设置要求进行准备(先由属地政府同意布点,然后提交教育部门现场踏勘,最后按照办学设置要求进行准备直至验收。验收合格后颁发相应的办学许可证,在领取办学许可后,如果办营利性机构,则到工商部门登记,如果办非营利性的,则到民政部门登记)。详情可咨询教育局职社科,电话:52781079。
感谢您的关注。
2017-12-6 20:25: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