沅陵县有数十家房地产开发商,前几年以房产办证为名从业主手上收取大量的,维修基金,契税,每个业主都在万元以上,由于沅陵县相关职能单位不作为,管理失控,,至今没有办理房屋产权证。这些资金是否上交国库?是否被开发商占用?还是被瓜分?至今情况不明,沅陵县居民希望监察委能介入调查,弄清事实真相,严肃处理。
政府部们贪去一半,开发商一半,就这样我们老百性的钱就没了
房产问题政府不会管的,原因大家都心知肚明.悲哀啊!
亲爱的网友:
您好!
您的留言已收悉并已转我办受理,针对您所提出的问题,现答复如下:
由于您没有提供具体房开项目名称以及留下您的联系方式,工作人员无法确定您不动产权证办理具体问题情况。
根据相关法规规定,办理不动产权登记是依申请登记为原则,需要开发商五证齐全(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经过工程综合验收、土地批后监管验收等之后,由开发商申请办理所开发房屋的不动产首次登记,然后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并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相关要求,提交相关材料审核通过,核发《不动产权利证书》。
如有其它疑问,您可以随时向我办咨询(县政务服务中心大楼四楼413、420)。
谢谢关注!
沅陵县处理“两证”办理遗留问题
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5月30日
2018-05-15 15:48: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