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有关法规,我工作了15年以上,应该可以享受10天的有薪年假。但公司人事的要求是“以档案为准”,请问是否必须以档案为准?养老金缴交记录或其他的证据不可以吗?请有关部门帮忙确认一下“累计工作年限”确认的标准。谢谢。
市人社局便民服务员
网友您好:职工的累计工作时间可以根据档案记载、单位缴纳社保费记录、劳动合同或者其他具有法律效力的证明材料确定。如您因与用人单位因年休假发生劳动争议的,依照劳动争议处理的规定处理。如您还有其他疑问,请拨打苏州人社热线0512-12333咨询。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灵活就业也可以交养老金,所以说不能以交养老金来证明你的工作年限。
你说的有道理,但反过来如果养老金交了,而且不是个人灵活就业交的,那就可以认定为连续工作年限……
灵活就业的话,和公司缴交应该不一样。公司缴交有注明哪家公司交费的吧
确切的政策文件,我不怎么了解,但可以推导一下。
交养老金和累计工龄,肯定不是一回事。从社保养老金缴费的明细,也能查到,是企业交的,还是灵活就业交的。若都是在国企,可能好说话一点。若是在甲单位(民企),干了10年,在乙单位(私企)干了五年,然后要享受15年工龄的有薪年假。你说,这乙单位的老板怎么想?
还可以,有其他的推导~~~。
单位在打"擦边球"钻法律空子?
看社保记录,把单位缴的社保月份数加起来推算工作年限,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假10天。
2018-12-21 15:40: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