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高新区既有住宅、公共建筑能效提升节能改造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市政房地产建筑,其它,河南2019-04-01
招标编号:招标编码:cbl_20190401_101909342
开标时间:标讯类别:国内招标
资金来源:其它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高新区既有住宅、公共建筑能效提升节能改造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已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补助资金,由中央、市、区等各级财政补贴,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高新区既有住宅、公共建筑能效提升节能改造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
2.2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备案编号:
招标编号:hnxj-gx-061号。
2.3项目概况:根据《洛阳市清洁取暖试点城市既有建筑节能改造示范项目暂行管理办法》的要求,现对区初级中学、第二初级中学、青城路小学、辛店小学实施公共建筑能效提升改造工作,对部分小区实施住宅能效提升改造工作,改造内容为:小区住宅能效提升30%以上,公共建筑能效提升30%以上。2019年高新区既有建筑节能改造量约6.86万㎡建筑面积(其中公共建筑能效提升改造任务约1.56万㎡,住宅能效提升改造任务约5.3万㎡),(具体按照工程实际情况确定)。
2.4建设地点:洛阳市高新区。
2.5资金来源:补助资金,由中央、市、区等各级财政补贴。
2.6项目概算:约792万元(最终项目金额=既有小区住宅中标单价金额*既有小区住宅建筑最终验收面积+既有公共建筑中标单价金额*既有公共建筑最终验收面积)。
2.7质量要求:
设计质量标准:按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相应规范、标准以及《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技术规程》jgj/t129-2012及《河南省城镇既有居住建筑能效提升技术导则(试行)》、《公共建筑节能改造技术规范》jgj/t176-2009及《河南省既有公共建筑能效提升技术导则(试行)》、《河南省既有农房能效提升技术导则(试行)》、要求执行,满足城区居住建筑能效提升30%、公共建筑能效提升30%以上的要求。
施工质量标准:达到国家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安全文明施工要求:按洛阳市安全文明施工相关要求执行;
扬尘防治要求:按洛阳市扬尘防治相关要求执行;
2.8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1个标段。
2.9设计施工期:12个月。
2.10招标范围:发包范围内的节能设计、采购、施工及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的修复工作。详细工程量待合同签订时另行明确。完成本工程所有报批报建、现场工程管理、安全管理、扬尘治理等工作。具体按照工程实际情况确定。
2.11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执行政府采购政策。
3.合格投标人除符合《政府采购法》第22条外,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3.1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3.2须具有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含)及以上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3.3须具有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
3.4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有效的建筑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在报名单位注册,不含临时执业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和相关专业中级(含)及以上技术职称,且项目经理在报名之日起不得有在建项目并出具无在建承诺书。
3.5拟派项目设计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壹级注册建筑师证书和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3.6须提供2018年06月至2019年02月中任意3个月份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资料:指投标人有效期内的税务登记证(投标人提供加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多证合一”营业执照的,视为已提供税务登记证)以及缴纳增值税的凭据,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投标人成立不满半年的,则提供自成立日以来的纳税和社保资料。
3.7须具有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15、2016、2017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包括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和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财务报表附注)(如投标单位为新成立企业,成立不足三年的提供自成立以来的)。
3.8法定代表人本人参加投标的,提供身份;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的,提供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身份证。
3.9拟派项目经理、拟派项目设计负责人、委托代理人须具有与本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及2018年01月以来在本单位已缴纳连续一年社保部门出具的社保明细。
3.10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需至少具有上述资质之一,且牵头方必须为设计单位。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①联合体组成成员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各成员应为独立法人,联合体应当具备本招标项目要求的相应资格条件,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②提供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协议书应明确各自在项目中的义务,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在投标与履行合同中承担联合体的义务和法律责任;③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在本项目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投标;④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应当出具授权委托书,授权同一人作为代理人,金等费用由牵头人缴纳办理。
4.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者,请于2019年04月02日8:30时至2019年04月09日18:00时进行报名下载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招标文件500元,售后不退。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9年04月22日上午09时30分。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注:有兴趣的投标人请联系以下负责人获取“企业投标报名表”办理注册报名手续。
联系人:徐鸿伟
联系方式:15116913120
电子邮箱:xuhongwei1188@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