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橡树湾三期车位管理费

2024-1-1 7:15:30发布次查看发布人:
我从2017年11月购得车位(暂无产权),2018年12月才入住,之前一直没使用购买的停车位,且每次进入小区停车也都正常过缴费。前段时间去办理停车位交付,让我从购买停车位的时间(2017年11月)开始缴纳。问:我一年都没有使用自己购买的停车位,需要缴纳管理费吗?希望得到相关部门解答,谢谢
相城区便民服务员 您好,根据《苏州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细则》(苏价规字[2014]4号)第十五条规定“纳入物业管理范围的已竣工但尚未售出或者尚未交付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用由建设单位全额承担。完成交付手续的次月起,物业服务费用由业主或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包括物业公共服务费、汽车停放费、特约服务费、代办服务费”。汽车停放费是指物业服务企业或专业管理机构(以下简称物业服务企业)接受业主委托,对公共、共用的车位、车库及其配套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护、管理所收取的费用,包括用于车位、车库的公共设施设备运行能耗及维护保养、清洁卫生、秩序维护、管理服务人员费用以及法定税费等。因此,住户应在取得车位使用权的次月起交纳汽车停放费(车位管理费)。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支持。相城区发改局二〇一八年十二月二十日
友情提醒应该是需要的。一般情况物业收管理费的时间是从你车位交付之日开始算的。无论你停不停。好比你买了房子不住人也要交物业费是一个道理的。你可以选择去谈谈打个折哈
请问什么时候能得到相关部门回复

2018-12-17 12:1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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