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一下真实案例:今早在吴中区通达路人行横道上行走准备过马路,被身侧没有减速的电瓶车撞到。
电瓶车车主先是说我(行人)撞他了(估计讹汽车车主惯了),然后发现这次我是行人他会有责任,然后驾车逃逸了(路上没有行人、电瓶车停下来)。
事后我打电话报警,警察说没证据(1.证人,2.肇事者车牌、3.肇事者证件)没办法处理~请他调下监控还说需要前三项证据然后本人到警察局现场报警才能调。
从上述事件不难看出:1.在没有红绿灯的斑马线,礼让行人根本没有保障
2.电瓶车游走在法律边缘没有什么约束,行人维权困难(车子还有行车记录仪,行人不一定有时间找到有效证据)
建议政府能针对电瓶车这一群体提别制定规范行为的措施,现在电瓶车乱停车、乱变道、人行道也不减速等各种恶行,太无法无天了。
吴中区便民服务员
网友:您好,该起交警事故请直接至郭巷交警中队咨询并处理,联系电话0512-65695011。吴中区交巡警大队
网友:
您好,该起交警事故请直接至郭巷交警中队咨询并处理,联系电话0512-65695011。
吴中区交巡警大队
2018-1-15 10:03: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