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汝城县委领导:
您好!
现将我们一百多户村民赖以生存的命根子,重遭损害得不到应有赔偿的真实情况诉述如下:
一、事由
2008年6月期间,汝城县集龙二江口围前电站(股份制电站)明知大雨连绵、一再蓄水发电挣钱不排库容。直到6月13日,在上游热水镇即欲被淹没的危境下、竟不顾下游集龙乡沿河二岸,以及江西丰州古亭数以万计人民的生命财产之安危、在当时汝城县政府主要领导的坐站指挥下,故意将闸门全部拉起放水、下游之地顷刻四处汪洋,田土淹没、房屋倒塌,正在田间劳作的集龙村组村民廖谨瑶也被洪峰冲走了、至今尸体无存,水南村李家组十几户村庄的所有房屋、不到半小时就全部被大水冲得干干净净,民不撩生的灾难突然降临!
在事发的当天中午,集龙乡政府派出工作人员,逐家挨户追赶群众不准入宅取走自己的所有财物与生活用品、声称一切损失政府赔偿,赶着群众净身离户避难。
终上所述就是当时所发生灾难的原原本本,时至今日事已至十年之久,我们的良田至今仍是杂草丛生,一片荒凉,根本无法耕种,虽然我们一再向县乡各级申述、请求解决无望,为此谨向上级请求解决。
二、我们的理由
l、我们现今农田紧缺,我们的这些良田如不尽快恢复、现今只有水源没有保障的旱田、人均大约一分田、连自己一家三口过日的大米,也要出高价去买,给村民的生存造成世代灾难。
2、事发当时,政府己向受害方承诺会恢复被冲毁的农田。如果在没有恢复好以前,按每亩每年800元现金赔偿给农户,可是农户只得到了2008年每亩800元,2009年每亩400元,2010年每亩300元。不知不觉就说是恢复好了。这与农田荒芜的真实情况太不相符。
3、政府将人为的灾难、改为是天灾立项二百万的恢复工程后、账目不与受害方透明公开、不但没有恢复好被冲毁的农田、而且还将周边完全没有受到损害的良田三十多亩,进行就近挖走肥泥去填补邻近的坏田至使好田也已经无法耕种。造成更大伤害。
4、恢复工作不公开、不公正、不公平,例如:2011年12月10日的所谓集龙十组、十一组的代表会议纪要,除当时那几个在场人知道外,其他村民根本无人知晓,为什么既然说秋田已经恢复好,就不及时向各农产告知
三、我们的请求
1、立即给我们已被损坏的180多亩良田、恢复原状。
2、赔偿我们自2008年至今十一年每年每亩800元的损失赔偿。
3、严肃追查200万工程款项目的开支情况并公示给受害方知晓。
集龙乡集龙村十组、十一组全体村民
2018年6月1日
十组组长廖聪辉:152xxxx5887
十组会计廖谨余:135xxxx1641
十一组组长廖华明:138xxxx3923
十一组会计廖厚有:173xxxx4288
关于发帖人所述情况与实情出入过大。
经核实:
1、关于受灾情况经上级有关部门核实,2008年6月13日是受全县普降暴雨的影响而遭受了百年一遇的特大洪灾,原集龙乡8个村普遍受灾,也并非某领导故意将闸门拉起放水导致受灾的,其中集龙村、水南村、联心村、联明村灾情最为严重。全乡受灾人口3666多人,粮食作物、房屋、公路桥梁、水利、供电设施均受到严重破坏。
2、关于属述集龙村村民廖谨瑶被洪峰冲走事件,当时县公安部门进行了专门立案调查,调查结果是没有证据能证明廖谨瑶被洪峰冲走。
3、关于属述集龙村十、十一组水毁稻田补产问题不实,乡人民政府根据相关协议和会议纪要内容对无法恢复的进行了一次性补偿和对能恢复的进行恢复处理并给予了四年(2008年、2009年、2010年、2011年)每年以800元每亩的标准补产。
4、关于属述恢复工作不公开、不公正、不公平等问题,经核实6.13洪灾发生后,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专门制定了集龙村水毁稻田恢复方案(国土部门立项治理),于2010年投资约75万元通过公开招标等正规程序进行组织实施项目和相关部门验收合格。
2010年实施恢复项目后,由于受土地平整效果、民风民情等诸多因素的影响,稻田恢复后未能得到有效利用,2011年、2012年连续只有部分农户种植零星疏菜,2013年流转土地种植甜玉米,2014年部分种植绿化苗木,2015年租种黑冬瓜等。目前由于几年来管理不善和以旱地等模式经营,一些灌溉水渠等基础设施不同程度的受到损毁,乡村两级目前已立项维护,现正在办理相关手续。
汝城县集益乡政府
2018-06-01 13:47: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