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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南街道,碧波社区,绿科物业超权办事

2023-12-30 23:56:23发布次查看发布人:
吴中区德敏花园一期住房1998年建成、二期阳光地带于2001年5月交付。二期与一期住房不同之处为:1、一期底楼汽车库、自行车库与一楼住房不连通;二期阳光地带(开发商称)一楼房住房与底楼阳光房(开发商收款协议上称)建造时连通并设内楼梯。2、一期底楼车库、自行车使用面积为8-15多平方米;二期底楼称阳光房,使用面积40平方米左右;3、二期底楼阳光房、院子(经开发商及其首任物业审批建造),售价比一期汽车库贵4倍左右,二期1楼每平方米售价也是二期住房各楼层单价最贵的4、一期底楼建造时四周建有车库门;二期底楼建造时仅建阳光房一个进出门,其他自行车库门均在楼道内。至从2017年5月小区现任业主委员会成员通过不正当手段当选后,于2018年4月赶走了老物业,选定了2017年11月注册成立的绿科物业,小区管理安全问题严重,报警电话不断。近期现任业主委员会成员乘331整治活动,煽动不明真相业主在12345、寒山闻钟等处到处投诉二期底楼阳光房业主违建院栅栏,不提自己破坏绿化违建汽车位、不交停车费、物业费。在2018年9月29日、30日、10月2日、10月10日,城南街道多次通过12345、寒山闻钟回复投诉人:“城管部门已经对后建围墙进行拆除,部分围墙是当初建造时,开发商与房子一起交付使用的不在处理范围,不会进行拆除”的情况下,还有部分现任业主委员会成员在小区qq中煽动少数人员和物业等到处投诉。至从2017年5月小区现任业主委员会成员通过不正当手段当选后,于2018年4月赶走了老物业,选定了2017年11月注册成立的绿科物业,小区管理安全问题严重,报警电话不断。近期现任业主委员会成员乘331整治活动,煽动不明真相业主在12345、寒山闻钟等处到处投诉二期底楼阳光房业主违建院栅栏,不提自己破坏绿化违建汽车位、不交停车费、物业费。在2018年9月29日、30日、10月2日、10月10日,城南街道多次通过12345、寒山闻钟回复投诉人:“城管部门已经对后建围墙进行拆除,部分围墙是当初建造时,开发商与房子一起交付使用的不在处理范围,不会进行拆除”的情况下,还有部分现任业主委员会成员在小区qq中煽动少数人员和物业等到处投诉。10月12日,城南街道331专办、碧波社区、绿科物业三方联合向德敏花园二期阳光地带一楼业主发出《告知书》,要求拥有“阳光房”的业主,“务必携带房产证、阳光房购买协议、购买收据等到碧波社区居委会进行登记备案,时限2018年10月15日-2018年10月19日登记完毕。逾期不登记的,视为无协议处理。”请问吴中区相关部门,1、331专办、碧波社区、绿科物业是否具备法律、法规的授权,要求业主必须向其提供房产证、阳光房购买协议、购买收据等购房信息;业主是否有向他们提供上述资料的义务。2、经部分业主咨询城南街道331专办:业主提供上述书面资料后城南街道或331专办是否出具相关证明,了结业主对此事困扰。331专办明确答复不会出具书面证明。那么他们有何理由要求业主必须向其购房信息。3、据了解,先期有部分业主已向碧波社区提供过购房资料,有部分业主也向物业提供过房产信息,但这些信息均已流传到网上,331专办、碧波社区、绿科物业如何保证业主及购房信息不外流。4、从城南街道9月以来至10月10日多次在12345、寒山闻钟上对此事的回复内容看,此事已有定论。12日的《告知书》是否为个别人员、单位假借城南街道331专办名义违法向业主索要购房资料,已达到不可靠人的目的。请问吴中区相关部门,1、331专办、碧波社区、绿科物业是否具备法律、法规的授权,要求业主必须向其提供房产证、阳光房购买协议、购买收据等购房信息;业主是否有向他们提供上述资料的义务。2、经部分业主咨询城南街道331专办:业主提供上述书面资料后城南街道或331专办是否出具相关证明,了结业主对此事困扰。331专办明确答复不会出具书面证明。那么他们有何理由要求业主必须向其购房信息。3、据了解,先期有部分业主已向碧波社区提供过购房资料,有部分业主也向物业提供过房产信息,但这些信息均已流传到网上,331专办、碧波社区、绿科物业如何保证业主及购房信息不外流。4、从城南街道9月以来至10月10日多次在12345、寒山闻钟上对此事的回复内容看,此事已有定论。12日的《告知书》是否为个别人员、单位假借城南街道331专办名义违法向业主索要购房资料,已达到不可靠人的目的。
吴中区便民服务员 网友:您好!首先感谢您对城南街道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让业主提供购买协议等凭证到社区登记,是为了统计和了解真实情况。现有购买凭证的城管部门不会进行拆除。如以后有业主违规搭建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理。吴中区城南街道
助纣为虐,希望街道个別领导不要成为某些利益势力的推手。
碧波社区电话回复:因为有个别业主投诉27-31幢违建院子,所以根据街道331专办的要求,德敏花园2期购置“阳光房”的业主都需向社区提供房屋交易信息。为此,我想在此向碧波社区提几个疑问:1、个别投诉业主是否向你们提供了所有德敏花园2期购置“阳光房”的业主的违建证据;2、是否只要由业主投诉,不论是否提供证据,你们都可以认定:所有类似被投诉人就是嫌疑对象,所有被投诉人都必须按照你们的要求提供“未违法的依据”。3、你们在依法履行国家行政授权活动的过程中,是否存在“程序”违法;4、2期购置“阳光房”的业主向你们提供依据后,你们是否会出具相关材料,对此事作明确的了断,并保证业主信息不外泄吗(已经有部门前期提供资料的业主信息上了互联网)?!。请碧波社区面对上述问题,给予明确回复,不要避重就轻。
街道个別领导不要成为某些利益势力的推手,群众都看在眼里,心知肚明!
网友: 您好!首先感谢您对城南街道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让业主提供购买协议等凭证到社区登记,是为了统计和了解真实情况。现有购买凭证的城管部门不会进行拆除。如以后有业主违规搭建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吴中区城南街道

2018-10-13 20:4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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