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西双版纳出入境边防检查站和景洪港出入境边防检查站食品供应定点配送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bncx-19-000113
招标人:西双版纳出入境边防检查站和景洪港出入境边防检查站
投资金额:136万元
受采购人西双版纳出入境边防检查站和景洪港出入境边防检查站的委托,就“西双版纳出入境边防检查站和景洪港出入境边防检查站食品供应定点配送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满足投标资格、具有相应供货或完成项目能力、信誉良好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投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项目名称
项目名称:西双版纳出入境边防检查站和景洪港出入境边防检查站
食品供应定点配送项目。
招标编号:bncx-19-000113。
二、招标内容:
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定点单位为西双版纳出入境边防检查站和景洪港出入境边防检查站提供食品配送定点供应商。食品配送包括鲜肉类、蔬菜、水果、干果类、奶制品类、调料类、主食类(米、面、油)等食品。具体配送数量按照采购方下达的配送计划执行。
三、采购预算金额及资金来源及付款方式
1、采购预算金额:¥ 136万元(其中西双版纳出入境边防检查站66万元、景洪港出入境边防检查站70万元)
2、资金来源:预算资金
3、付款方式:月结
四、产品质量及验收要求及供货期限
1、质量要求:产品质量合格,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食品卫生安全要求;
2、验收要求:现场交货,落地验收。
3、供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满1年止。
五、项目要求
1、配送要求:每天配送数量按采购方下达的配送计划:早点所需食材每天早上06:30分之前送交指定地点,其他品种09:00分前送交指定地点;供应商必须保证按要求供货,所供物品应提供检验、检疫、检测合格。供货商的投标报价包含所投产品的生产、加工、包装、运输、储存、装卸、税费等全部费用。
2、设备和材料技术要求:
(1)严格遵守《产品质量法》、《计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的规定。在配送和加工食品时,确保在取得生产许可资质的前提下组织。
(2)菜类,必须是新鲜“绿色食品”,不得提供有毒有害发霉腐烂人工染色等危害身体健康的蔬菜,农药残留量及其它元素含量不得超过国家食品安全的关规定标准;禁止腐烂变质、超期、标识不合等不符国家标准的标准的原料和食品;禁止未经卫生检疫或检疫不合格的肉类及其制品;禁止采购腐烂变质、超期、标识不合等不符国家标准的标准的原料和食品;供应的蔬菜类产品运送过程必须做好防污染工作,确保清洁卫生。
(3)保证具有与食品配送加工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熟练技术工人和质量工作人员。保证从事食品配送加工的人员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
(4)保证在配送加工全过程实行标准化管理,从原材料采购、配送加工检验到服务实施有效的过程质量管理。
(5)保证具备持续保证原材料质量的环境条件,保证具备持续保证产品质量的加工设备和相关辅助设备,具有与确保产品质量合格相适应的原料处理、加工、贮存等设施。
(6)保证食品加工工艺流程科学、合理,配送加工过程严格、规范,并采取有效的措施防止交叉感染,对配送加工关键点进行严格控制。
(7)保证加工食品所用的原材料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严格进货验货制度,不使用非食用性原辅材料加工食品。
(8)保证食品的包装材料、贮存、运输和装卸食品的容器包装、工具、设备无毒无害,符合有关的卫生要求,对食品无污染。
(9)保证具有与所生产产品相适应的质量检验和计量检测手段,企业的计量器具、检验和检测仪器定期通过计量检定。
(10)保证产品加工配送前经过严格检验、确保质量合格。
(11)对提供的食品食材因假冒伪劣、腐烂变质、过期、农药残留超标、加工不熟等导致采购人食物中毒或损害健康的,经有关法定检测机构为中标企业责任的,承担法律责任和赔偿责任,并承担产生的一切果。采购人可随时解除供货合同。
3、配送地点:采购单位指定地点
六、供应商资格要求
供应商应当具备并提供下列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文件,自然人的身份;
(2)财务状况报告或是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或是财政部门认可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服务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材料。
(6)供应商应具备《食品经营许可证》。
(7)供应商必须具有卫生许可证、拟投入本项目的服务人员必须具有健康证、所提供产品必须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食品卫生安全要求。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投标报价:本项目报价按市场价的下浮率3%以上报价。
八、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1、请供应商于2019年8月22日至2019年8月28日,每日上午8时至12时,下午15时至18时(北京时间,节假日不休,下同)携带下列证件的原件及加盖鲜章的复印件购买招标文件。
(1)“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
(2)法定代表人身份书;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亲自参加报名除外);
(4)被授权人(或法定代表人)本人的身份证;
(5)2017年至今任意一年的财务状况报告或是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或是财政部门认可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若为新成立的公司应作出说明);
(6)2017年至今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依法免税的供应商,提供相应的免税文件资料。(若为新成立的公司应作出说明);
(7)2017年至今任意一个月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依法不需要缴纳的,提供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文件材料。(若为新成立的公司应作出说明);
(8)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书面声明(加盖公章)。
(9)供应商须提供《食品经营许可证》。
2、招标文件价300.00元/份,不退。
九、投标截止时间
1、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9月11日下午15时00分(北京时间)
2、开标时间:2019年9月11日下午15时00分(北京时间)
注: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有意向的投标人先与联系人联系获取注册报名表。
联系人:彭 诚
联系电话:15811375877
邮箱:zbgscf@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