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颐和湾小区物业不作为,损害业主车辆

2023-12-30 22:09:18发布次查看发布人:
颐和湾花园开发商“苏州东方城苏南置地有限公司”,原本聘用了绿城物业苏州分公司对小区进行管理。但自上月起,一家名为“苏州置韵房产营销策划有限公司”的单位,在小区内部公示了两张公告,宣称对小区地下车库进行管理,且在其后,进行了实质管理行为:1. 对地库未销售车位进装地锁
2. 安排人员把守地库出入闸口
3. 夜间巡逻,并对本与绿城物业签订的动态车位(未售车位先到先停方案)的业主车辆用泡沫胶带张贴警告贴纸
在其他业主投诉后,开发商告知相关部门,车库日常维护与管理仍由物业负责,然而近期置韵房产依旧在业主挡风玻璃主驾驶位置用泡沫胶带张贴警告贴纸,甚至变本加厉粘贴两条泡沫胶带,物业视若无睹,如此行径严重妨碍业主日常驾驶安全,令人发指!望有关部门给予处理!
吴中区便民服务员 网友:您好!首先感谢您对我们吴中高新区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您反映的情况收悉,相关情况回复如下:1.根据《物权法》第七十四条,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2.经与开发公司核实,目前有关车位的租赁与转让,已按照苏州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物价局联合发布的《关于加强市区新建住宅小区汽车停车位(车库)处置行为管理的通知》苏住建规〔2017〕7号文件执行,保证入住业主每户租赁或购买一个车位的需求。并且针对已购买车位业主,暂时提供额外租赁一个车位的服务。如有车位使用需求,请与开发公司协商,车位申请登记地址:颐和湾花园运河图书馆一层正门右侧(车位租售中心),联系人是小刘,电话为13913515667。3.对于车位租赁价格问题,根据苏州市物价局、苏州市住建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住宅小区汽车停放收费的通知》(苏价服字〔2014〕85号)规定,室内车位(库)汽车停放费政府指导价最高不得超过60元/车位·月,车位租金政府指导价最高不得超过240元/车位·月。如超过政府指导价收费的,可提供票据向价格主管部门12358投诉平台进行反映。吴中高新区管委会
这种公司就是把责任推给物业公司坏的一*
这种就是把责任推给物业然后继续干坏事
网友: 您好!首先感谢您对我们吴中高新区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您反映的情况收悉,相关情况回复如下:1.根据《物权法》第七十四条,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2.经与开发公司核实,目前有关车位的租赁与转让,已按照苏州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物价局联合发布的《关于加强市区新建住宅小区汽车停车位(车库)处置行为管理的通知》苏住建规〔2017〕7号文件执行,保证入住业主每户租赁或购买一个车位的需求。并且针对已购买车位业主,暂时提供额外租赁一个车位的服务。如有车位使用需求,请与开发公司协商,车位申请登记地址:颐和湾花园运河图书馆一层正门右侧(车位租售中心),联系人是小刘,电话为13913515667。3.对于车位租赁价格问题,根据苏州市物价局、苏州市住建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住宅小区汽车停放收费的通知》(苏价服字〔2014〕85号)规定,室内车位(库)汽车停放费政府指导价最高不得超过60元/车位·月,车位租金政府指导价最高不得超过240元/车位·月。如超过政府指导价收费的,可提供票据向价格主管部门12358投诉平台进行反映。 吴中高新区管委会

2018-12-14 07:3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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