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应该是碰上了件开心事,而且是很稀奇的开心事。
年前在小区里丢的电瓶车,竟然在今天下午偶遇了。开心是开心,可惜电瓶车已经被他人占用,我只好打110了。
鉴于我丢电瓶车那会报过警,有记录,且我的电瓶车刚买了就去派出所办过车牌号,所以这个案子应该很清楚了。
没承想,最后的结果让我有点诧异。
在开发区派出所待了三个多小时,没有任何传唤,只有不停传唤骑我电瓶车的人。
最后,这位警号为245771的民警出来问我,“你什么时候丢的车”,我说“记不清了,大概元旦前后吧”,
结果,这位民警说“他们说一年前就见到这个电瓶车了,这是你的电瓶车么?”
好吧,我报的案,这民警直接采信他们的话,怀疑我报假警。
我只好说,你的怀疑没确定前,不能这么说,他说”我怀疑,想怎么说就怎么说“,我说”我之前报过案,再说我的电瓶车有我的车牌号是登记过的,你们现在可以查一下么“,这为警员对着我说“今天我就不查”,
及其嚣张,我说”你这是什么态度“,他说”我就是这态度“,我进去办公室,说”同志,我可以投诉你吧“,这位民警当着众多领导和同事面喊”你赶紧投诉,帮你不投诉,我看不起你“。。。
请问@太公网轩,
1 这位民警有只采信一方的证言,而不采信双方的证言,而随便怀疑并将怀疑在双方当事人面前说出的权力么?
2 这位民警对待公民这种态度,是为人民服务,还是当人民是下人?
3 这个办我案子的民警逻辑和客观性都值得商榷,有权力撤换办此案的民警么?
太仓市便民服务员
“大敌人”网友:你好!关于你反映的情况,现公安局答复如下:你所反映民警采信一方证言及相关态度问题。经查,当晚,民警对你的报警及时开展调查处理,由于案件调查的需要,相关车辆不能当场发还,请予以支持理解。经调查,排除违法嫌疑,属于当事人合法财产予以发还。7月25日,派出所民警已与你当面沟通并将查证属实后的电动车当场发还给你,你表示理解。
那电瓶车确定了?然后拿回来了么,
以后记着拿手机视频拍下来
人民警察有这么牛?
以后记得给人民警察拍个视频,感谢他的秉公处理
人民警察就是这么牛,类似经历碰到过好几次了,不仅是开发区派出所。。。
社会的正义感要靠奥特曼来维持与维护!!雷欧
临时工干的,警服是临时工借的
哎,现在的公职人员这样的形象。。。
真应该拍下来各个微信群传一传,还有问下搂主最后你电瓶车拿回来了么
回复得都语无伦次了,领导要包庇那也没有办法,就是寒了群众的心。你说说看,警员素质差,对群众态度恶劣这也要理解。这我看正常人都理解不了。就是这帮不作为的领导,造就了这些低素质的基层公务人员。
这种回复意料之中。。。。。。
这种回复还不如不回复,人家楼主针对性的说明了警员态度问题,这回复的牛头不对马嘴
2018-7-28 09:0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