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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熟豹猫事件 请常熟市公安局关注快速处置

2023-12-29 6:32:56发布次查看发布人:
前一段时间,闹得沸沸扬扬的常熟豹猫事件,不知常熟市公安局是否了解相关情况,是否知情呢?如果不知情,究竟为什么不知情?苏州广播电视总台为此跟踪报道了多次,身为保一方平安与维护公共安全,乃至整个社会治安秩序的公安机关,如果说对这件事一点儿也不知道,是否说得过去呢?也罢,不管常熟市公安局对这件事是否了解与知晓,我认为,贵局不能再对此无动于衷了,必须立刻行动起来,调动特警大队狙击手与观察手,携带数支麻醉枪前往受害养鸡场户那儿了解情况,并让狙击手与观察手在现场合适的地方进行守株待兔,等待豹猫的出现,豹猫一旦现身,立即对出现的豹猫实施麻醉,争取活捉。即便豹猫被麻醉枪击中后逃逸,也请民警携警犬沿着豹猫逃逸的(大致)方向进行搜捕,凭警犬极为灵敏的嗅觉与长时间的训练,搜寻豹猫应该不是件特别困难的事;再调动另一路民警,携带警犬,在豹猫经常出没的地方进行搜寻,力争搜寻到豹猫的踪迹。
另外,我觉得这件事虽然既不属于治安案件,也不属于刑事案件,可以说完全不在公安机关管辖与处理的范围之内,即不能依法立案处理,但是,为了体现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与立警为公,执法为民的态度,公安机关恐怕也不能对此袖手旁观,置身事外吧,再怎么说也得想方设法帮忙解决呀,不是吗?
在此,针对屡次发生的常熟豹猫事件,恳请常熟市公安局能够对此加以关注,希望能够按照以上我提出的建议进行快速处置,事不宜迟,越快越好,说实在的,受害养鸡场场主的损失也在日渐增加,所以,这件事无论如何都不能再耽搁了,必须立即采取措施,避免场主的损失进一步扩大。谢谢!
常熟市便民服务员 “展护卫”网友,您好:根据您反映的情况,经市农委、公安局、董浜镇核查,现答复如下:2018年元月12日,经由农委将中国猫科动物联盟调查的意见交由董浜镇人民政府后,由相关分管领导实地了解狼之域养鸡场,当面告知养殖场当事人应按猫盟专家的意见,加强自我防范,改变原有散放的养殖方式,对鸡棚加固铁丝和围网,周围种植藤本月季等防止豹猫攀爬入围以及放养猎狗加以驱赶,董浜镇将在上级有关部门指导下,继续做好解释并协助做好捕捉工作。辖区派出所会安排警力加强对事发地的巡逻检查,共同做好防范工作。感谢您的关注。
常熟市便民服务员,您好! 希望您能够将这件事交由常熟市公安局处办。依我之见,这件事恐怕只有公安机关能够处理了,除此之外,让其他单位处理,都于事无补,要不然,养鸡场场主的损失也不会如目前这样大了。 另外,如果能出动特警狙击手与观察手协助处理,在此补充一点:这些特警狙击手与观察手最好能够在较为隐蔽,不易被豹猫发觉的场地进行蹲守,完成对有可能现身的豹猫的包围,以此提高命中豹猫的机率。只要将豹猫团团围住,豹猫应该插翅难飞了。即便击中后仍让豹猫逃逸了,也可通过数只警犬沿着豹猫逃逸的大致方位搜寻逃逸豹猫的下落,力争将逃逸的豹猫寻获,并将之活捉。
这个应该不是属于公安管辖吧。。。。。
豹猫作为国家保护动物凭什么要让位人类的生产生活就算吓死了鸡可以按法律申请国家赔偿 ps请教世界上有哪把阻击枪可以射麻醉弹的?键盘敲敲什么都能说
难道您至今仍不知道有可以专门实施麻醉狙击的麻醉枪吗?麻醉枪,知道吗?您百度一下便知。 另外,申请国家赔偿也是事后在走投无路的情况下作出的相关补偿及补救了。依我之见,就目前的情况而言,国家赔偿是势在必行了,毕竟养鸡场场主的损失已经产生,并且,也在日渐扩大,就看国家能为此赔偿多少了,能否全额赔偿。
我知道,这件事的确不在公安机关的管辖及处理范围之内,但是,不管如何也该助养鸡场场主一臂之力,帮助他搜寻与捕捉豹猫,以此避免损失的进一步扩大。说白了,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就该在这种事中得以体现,不是吗?如果连这种事都置身事外,不愿出手相助,还能算是真正的为人民服务吗?能吗?“为人民服务”这五个字难道就是摆设,看看的吗?
建议可以养鸡场加强防范,比如加固铁丝网,或改成实体墙等等。 根据楼主的说法不知是否确定警犬能打败这种猫,或者警犬的速度快于猫,子弹能否命中,以及猫是否能够准时出现等,说起来很简单,实施起来不容易,别到时候偷鸡不成蚀把米。
养鸡场加强防范是正事,活捉豹猫动静太大,大炮打蚊子。。。
谁保护谁赔偿国家保护那就国家赔偿给养鸡户
谁赔偿,赔偿多少,这些都是小事,问题是豹猫来无影去无踪,动用过多人力物力既是小题大做也得不偿失。豹猫能袭击张三的养鸡场,张三顶多改行不养鸡。但豹猫还是要觅食!那养殖户李四、赵五、王六就是下一个“张三”,豹猫没有天敌,肆意繁殖,养鸡业本来就因遭受禽流感高发的连带灾难被一次次将鸡大批量扑杀,而处于奄奄一息,现在再加上豹猫的偷袭大批的被吸血而死,养鸡业岌岌可危了。没有养鸡业,人类就没有鸡吃,没有鸡当然也就没有鸡蛋,那么鸡和蛋的一批食品产业链也就要关门歇业了!
要不要动用海陆空三军
不要动不动就叫公安干,公安不能什么事都干,公安不能你一句为人民服务代替其他职能部门职责而自己违法,公安也不是政府。
不能动不动就要去政府怎么样,用纳税人的钱满足私欲会做吗?此地不适应养鸡就不要养了。
您的观点,请恕我不敢苟同!豹猫虽然来无影去无踪,但是,恐怕也不能任由豹猫如此猖狂下去吧,想来就来,想走就走,把养鸡场当什么了?如果能通过警方的帮助与努力,寻获到豹猫的踪迹,甚至活捉到豹猫,岂不是更好,否则,岂不是连这一点希望都没有了嘛,场主真成了砧板上的肉了,任由豹猫宰割。 另外,我也考虑了许久,始终不相信咱久经训练与考验的特警,连豹猫都奈何不了,我不信!如果真是这样,奈何不了豹猫,甚至被豹猫牵着鼻子走,对豹猫无能为力,我也只能对这些特警呵呵了,除非,豹猫不再现身。
我也知道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不是所有的事都适合处理,但是,这种事总该义不容辞吧,毕竟这么做并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于法而言并无不当,至于情理,于情于理就该置身事外,袖手旁观吗?如果真是这样,民警还有一点人情味吗?还有吗?太冷漠了吧,对老百姓力所能及的事表现出如此漠不关心的态度,不是冷漠又是什么?
“展护卫”网友,您好: 根据您反映的情况,经市农委、公安局、董浜镇核查,现答复如下: 2018年元月12日,经由农委将中国猫科动物联盟调查的意见交由董浜镇人民政府后,由相关分管领导实地了解狼之域养鸡场,当面告知养殖场当事人应按猫盟专家的意见,加强自我防范,改变原有散放的养殖方式,对鸡棚加固铁丝和围网,周围种植藤本月季等防止豹猫攀爬入围以及放养猎狗加以驱赶,董浜镇将在上级有关部门指导下,继续做好解释并协助做好捕捉工作。辖区派出所会安排警力加强对事发地的巡逻检查,共同做好防范工作。 感谢您的关注。
这个答复有水平!我围栏上种的藤本月季,三年了也没长到密不透风,也猫还是能钻进来。
老话说篱笆扎扎牢,野猫钻不进,以后再有损失,就不是政府官家的事情了,方案对你说了,你没有做好只好吃进,赔偿?不存在的,法律和现实有出入的。

2018-1-27 15:37: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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