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苏州市吴中城投置业发展有限公司回复:由于蠡墅花园天韵苑二期工程的实际施工人起诉(案号分别是(2017)苏0506民初8357、8358、8360号)。贵院将苏州市吴中城投置业发展有限公司应付给江西省华景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的工程款予以冻结,贵院的行为影响了(2014)熟执字第0137号的执行,严重侵害了我方权益。请贵院明确告知我方冻结的金额为多少!谢谢!
吴中区便民服务员
网友:您好!本院根据三原告的申请,分别作出(2017)苏0506民初8357、8358、8360号民事裁定书,依法冻结苏州吴中城投置业有限公司银行存款人民币930000元、1300000元、350000元,依据银行反馈,上述款项均已实际冻结到位。吴中区法院
网友:
您好!本院根据三原告的申请,分别作出(2017)苏0506民初8357、8358、8360号民事裁定书,依法冻结苏州吴中城投置业有限公司银行存款人民币930000元、1300000元、350000元,依据银行反馈,上述款项均已实际冻结到位。
吴中区法院
2018-2-5 22:05: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