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出台的苏州市居住房屋出租管理办法规定第七条出租房屋禁止下列行为(二)将车库用于居住、生产、经营;其次第十条承租人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七)不得妨碍相邻业主的日常生活,损害居住环境;第十二条居租双方到社区登记备案手续。第十九条出租人违反本办法第七条规定,由规划、国土、房管、公安、城管等部门依照相关法律的规定处罚。我居住的东港新村172幢有六个车库出租住人,每天的油烟让我们无法开窗通风,车库门前占用过道堆放杂物,生活污水随地乱倒,破坏绿化作为休息场地,还要种菜,晚上过道上停满电动车、电动黄鱼车私拉电线充电,十分不安全。作为政府各部门不要在331时走过场,不对违规行为进行整治,要有所为有所不为。还民一个绿色家园。
工业园区便民服务员
娄葑街道:网友您好,关于您反映的问题回复如下:根据市“331”及区“431”整治火灾隐患百日专项行动方案的部署,街道排查和整治并举,旨在消除安全隐患,提升辖区人居环境,确保街道不发生较大以上火灾事故。四张任务清单中涉及车库住人专项整治,街道正按要求和时间节点有序推进。据派出所了解,172幢没有群租现象。经了解,社区从去年11月就开始对车库使用煤气罐情况进行整治,目前该处租户已改为电磁炉。针对绿化带种菜,社区、物业对12组团绿化带每周一次记进行清理。对于堆放杂物及电瓶车私拉电线充电等问题,已落实物业进行清理并加强日常管理,并在合适位置设置公共充电桩以规范管理。感谢网友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这种违法行为早有相关法律法规来制约了,职能部门有法不依了这么多年,工资倒年年领的。
2018-6-21 13:42: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