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园区星塘街中南锦苑二期33栋一层的物业用房,绿城物业将其改为员工宿舍,严重违反“国务院和苏州市的物业管理条例”,条例中明确规定“物业用房不能居住”“违反需要罚款”“产生的收益归全体业主”。请绿城物业搬离。
http://www.jsrd.gov.cn/zyfb/dffg1/201608/t20160805_430088.shtml
http://www.law-lib.com/law/law_view.asp?id=543440
工业园区便民服务员
网友您好!您反映的情况我们已联系社区,社区表示目前正与物业公司协商中,同时您也可以向住建局物业协会反映相关情况.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工业园区斜塘街道
一层用遮阳布挡起来的就是宿舍,怕外面的人看到内部混乱的员工宿舍
2017-12-9 15:5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