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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该如何维护我的权益

2023-12-28 3:12:28发布次查看发布人:
我刚刚得知公司要解聘年满45周岁的员工是有一定条件的,而我是在九月份(当时并不知道这个规定)就签字合同终止的,我想问问现在我还能维护我该得的利益吗?

常熟市便民服务员 您反映的问题已关注,建议私信告知您的联系方式及单位名称、地址,以便核实处理。 常熟市便民服务员 已收到,谢谢配合! 常熟市便民服务员 “空谷幽兰123”网友,您好:根据您反映的情况,经市人社局核查,现答复如下: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第五项规定,劳动者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九条规定和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不受上述限制。其中第三十六条即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若您与用人单位就解除劳动合同产生人事争议的,建议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提起仲裁申请。感谢您的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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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叫王惠红,单位是常熟八佰伴
我的地址是常熟市前漕泾134号,而且我还是上有老下有小的情况下,我老公去年出事故已经去世了,我该怎么样维护我权益,政府会怎么样体现共产党领导下的社会主义?
劳动法规定,在单位工作满十年,离法定退休年龄五年的,单位不能解除劳动合同。
可问题是你去签字解除劳动合同啊,单位是不能,但你可以,你为什么要签字啊?
你有不知道这个规定的证据吗?单位以什么理由要你签字的?有人证吗?要是什么都没,就不太好办了。
你主谓宾搞错了,
根据劳动合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在出现第四十条或第四十一条的情况下不能解除劳动合同,请看看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法律是保护你,不是包庇你,法律可以让你在合法范围内放松,不是放纵。
“空谷幽兰123”网友,您好: 根据您反映的情况,经市人社局核查,现答复如下: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第五项规定,劳动者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九条规定和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不受上述限制。其中第三十六条即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若您与用人单位就解除劳动合同产生人事争议的,建议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提起仲裁申请。 感谢您的关注。
你搞清楚了主次再来说话。
谢谢你的提醒,目前为止我还是个自律的人,让你费心了!
我没有要放纵,更不敢想法律的包庇,这种事再怎么轮也轮不到我这种小市民头上,刚开始我就说我对劳动法不了解,我是70年代的初中生,对各种法律都只是在普通的浅表层面的理解,谢谢你的法律知识普及,满饭可以乱吃满话我不能乱说,至少目前为止我还是个良民,还没有放纵任何事,再次感谢你的法律知识普及,谢谢!

2017-11-27 16:5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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