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分类信息网-长沙新闻网

桃源镇镇长,迎春村什么时候给我们调解??

2023-12-27 21:07:24发布次查看发布人:
我是吴江区桃源很迎春村17组村民陈**。我家宅基地场地二十多年一直用作公共道路,前几年邻居造房子对我们的场地造成了损坏,答应赔偿的也没有兑现承诺,现在我家场地破败不堪,因此我们提出,在我们场地之外的集体土地的地方另外修筑一条供大家使用的道路。对此,周围邻居都有调解记录,达成一致,然而村里却说调解协议内容无效,要另外进行调解。
上一份调解6月3日的,今天已经10月14日了,四个多月过去了,我们一直在等待第二次调解的过程中煎熬!
我想请问
1.我们要求维护我们宅基地合法使用权的诉求是否合理,要求集体土地用作公用道理的诉求是否合理??
2.集体土地修路事宜是否应由迎春村出面处理,是不是迎春村的责任?
3.第二次调解什么时候进行??
吴江区便民服务员 市民您好:经村委确认,1,根据陈**宅基地底册反应,屋前四米为宅基地,实际测量场地为10米,其余6米不在宅基地范围内,2,村民想调解沟通的可直接来村委会协调。谢谢您的关注!

2018-10-14 18:15:48
该用户其它信息

推荐信息

长沙分类信息网-长沙新闻网
关于本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