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中区住建局物管科相关领导:我是小区内一名业主,吴中区石湖东路泰盛绿岛一期小区,现在在小区几个人的撺捣下,要成立所谓的物业管理委员会。但至今我们部分业主有一些问题没有得到明确答案,现请吴中区物管科领导给予明确答复!一:小区内现在参加并以在社区张贴公告的名单中,每户人家都有严重的占用公共绿地扩建成自家的院子,并在院子中种菜,而且还用钢结构大面积搭建阳光房,请问物管科相关领导,这些大面积的违规违建事实,可以参与物业管理委员会吗?二:此次参与物业管理委员会的成员有大部分是党员或是相关行业领导。作为党的成员,所做所为,是不是要起到以身作则,不违规,无私心的在普通群众中起到带头作用,。三:据小区内部分业主了解,这次违规操作,是这次参加物业管理委员会内的成员找到了上面的相关领导打招呼,强硬压派下面基层单位违规操作这次成立物业管理委员会的工作,如果是真的找了关系而违规操作,希望不是带着私心去成立所谓的物业管理委员会!但我们不相信这些,我们业主坚信在习主席的领导下,党的队伍都是以法为准、以原则做事的!四:通过和现在在管物业管理公司的沟通,物业公司相关负责人表示他们公司无权过问选举的事情,并表示随便我们业主怎么选举!请问相关部门,物业这种推词是不是属于懒政,不负责!希望吴中区物管科的领导能给我们一个明确回复!谢谢。
吴中区便民服务员
网友:您好!首先感谢您对城南街道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在吴中区住建局、城南街道办事处的指导下,泰盛绿岛一期依据《江苏省物业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成立物业管理委员会,代行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职责。物管会成员可以由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社区居(村)民委员会、社区服务机构、建设单位、业主代表等组成。现阶段,吴中区对物管会成员(业主代表)的任职条件并无明确规定吴中区城南街道
有些人为了利益就瞎搞
网友:
您好!首先感谢您对城南街道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在吴中区住建局、城南街道办事处的指导下,泰盛绿岛一期依据《江苏省物业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成立物业管理委员会,代行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职责。物管会成员可以由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社区居(村)民委员会、社区服务机构、建设单位、业主代表等组成。现阶段,吴中区对物管会成员(业主代表)的任职条件并无明确规定
吴中区城南街道
2019-1-3 15:17: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