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2018年6月14号乘坐厂车到达新庄立交站点,然后开电瓶车走西环路回父母家吃饭,正好在新庄立交西环路西站点,有个人逆向行驶,我为了避让,一个急刹车,我从电瓶车上摔了下来,那个逆向行驶的人看了我几眼就逃了,我当时膝盖和手臂破了皮,当时头没着地..,胳膊肘撑了一下地,我以为皮外伤,也没报警,开着电瓶车就到蓝天广场药店买了些药回家洗伤口了,第二天,左胳膊整个不能动了,向厂里请了病假,在家一直休息到现在没有好,我这种情况算不算工伤?厂里领导说是我自己造成的摔跤,不能算工伤?我该怎么办啊?.
工业园区便民服务员
网友您好,关于您反映的问题回复如下:1.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4)患职业病的;(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2.工伤认定:用人单位应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被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中心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如遇重大事故的,需在发生事故当日24小时内至中心登记。用人单位未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员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1年内,可以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工伤认定所需材料:(1)《工伤认定申请表》(附《苏州市职工因工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2)《工伤申报证据清单》(3)《苏州工业园区工伤认定申请登记表》(4)授权委托书(非本人申请时提供)(5)受伤害职工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6)医疗机构出具的受伤害后首次诊断病历原件及复印件(包括病历封面、有住院的需提供出院记录、检查报告等,出现死亡的情况时还需提供死亡证明、抢救记录等材料)(7)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劳动合同等)(8)用人单位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注:(1)属生产事故的,须提交事故调查报告(应写明事故时间、事故地点、事故经过、事故原因、首次诊断医院、首次诊断时间、诊断结果等)。(2)属于暴力伤害的,须提交公安机关询(讯)问笔录以及公安机关等有关部门依法出具的法律文书或人民法院的生效裁判文书等相关证明材料。(3)属于职业病的,须提交由职业病鉴定机构出具的职业病诊断证明书。(4)属因工外出期间的,须提交派工单、出差通知书或其他能证明因工外出的原始证明材料等。(5)属上下班途中受到交通事故伤害的,须提交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出具的明确事故责任的《交通事故认定书》、上下班的作息时间表、单位至居住地正常路线图(请用地图类软件截图并标明:单位地址、居住地点、事故发生地点)、居住地证明(租房协议,房东身份证,房产证、居住证或社区居委会证明等)。如您有其它关于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方面的问题,您也可登录中心网站(网址为:www.sipspf.org.cn)在线咨询或拨打中心热线电话咨询:0512-62888222。更多信息请关注中心微信:苏州工业园区社保和公积金。感谢您对园区社会保险和公积金的关注与支持。苏州工业园区社会保险基金和公积金管理中心
不算,你无法取证,当时没报警及除非你找到对方,并且证明对方负全责
发生事故时为什么不打110报警求助?现在看来希望渺茫了?
事情发生第一时间马上要办理的。
应该不算,第一时间没有报警,没报警记录不可以,去父母家不回家路线不对估计也不可以
没有当时120110无法报工伤跟我同事一样
报警留下记录,还需回家的合理路线。
不算。要工伤鉴定的,麻烦的。。。没大问题,就不要,省的公司到时候给你穿小鞋。
前几天听到公司人事说现在这种上下班途中的工伤认定是很严格的,入职的时候一般都登记居住地,要看发生事故时走的路线是否合理,并且当时并未报警,估计比较难认定是工伤。
2018-6-21 19:58: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