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浮桥镇方桥村村民何丽琴要求分户安置

2023-12-27 14:41:10发布次查看发布人:
本人何丽琴,女,1975年11月出生,农业户口,家中有一哥哥何利明,农业户口,已婚,住在太仓市浮桥镇方桥村22组。本人于2004年9月与前夫离婚,户口签回方桥村22组,后与陈革再婚,陈革也为农业户口,现双方均无宅基地和房产,租住在明珠花园71幢302室,村委会将分户申请交到浮桥镇人民政府,政府也确定符合分户条件,但迟迟不安排,一拖就是1年多,希望浮桥镇人民政府按农民政策给与安置宅基地。
答复地址:太仓市浮桥镇小太阳幼儿园 何丽琴 电话:13913668838
太仓市便民服务员 “wj56811761”网友:你好!关于你反映的情况,现太仓市浮桥镇答复如下:目前何女士的诉求我们已经收悉,但由于分户新政策尚未落实,目前暂时无法及时安排分户,待新的分户政策明确后,对照新政策经集体讨论后按政策执行。

2017-12-8 10:4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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