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点一线《低价出书》出版如何面对新未来
2023-12-27 7:07:05发布次查看发布人:
低价出书
承接全国范围出版业务,各类图书出版。专著、文集、教材、画册、县志、企业个人品牌图书等出版类别均可。公司成立于2008年,10余年间累积出版图书4000余种,各职位在职员工50余人,专业的出版团队,提供专业的出版保障,欢迎广大作者前来咨询。
出版物的发行构成要素,主要分为3类,1、出版物的发行者。2、出版物。3、出版物消费者,我先阐述下出版物的发行者,其分为两个部分,首先是出版单位。出版单位作为出版物商品的生产者、发起者、推动者,是整个发行活动的起点。它决定了市场上发行的出版物的质量、种类和数量。而出版物发行商是用商品流通等市场法伤将出版物推向市场,面对终端,使各类出版物能够呈现在消费者面前,有依法成立的法人单位,也有经批准的个体工商户。接下来,便是出版发行的客体——出版物,其中包括图书、期刊、报纸、音像制品以及电子书版务。当然未经国家批准设立的出版单位出版的如内部参考资料、内部报刊、纪念文集等是不可进入出版物市场的。另外一个重要的构成主题就是出版物的消费者,这是发行的终端,而出版物流入终端也有很多的途径,如购买、租赁、设立图书馆,书报刊的成为读者,而购买出版物的单位和顾客都是顾客。
出版社组织结构变化的速度远比预期缓慢,计划经济时期所形成的制度弊端在不同程度上仍然制约着不同类别的出版社进行组织结构创新,出版社的组织结构转型还远没到位。
发达国家国内出版行业的集中度很高,并且有进一步加剧的趋势。例如美国,出版社的成立实行登记制,至2001年底约有2.8万家出版社向国际标准图书标号系统(isbn)进行了登记。其中,年销售额在3000万美元或员工在150人以上的大型出版社不过40家,其余绝大多数是年出版图书1至3种的小出版社;前20家规模的出版社的年销售收入占了全美总销售收入的75%,利润的50%。2006年美国排名前10位的出版集团收入占美国图书出版产业总收入的50%左右。这种现象同样发生在英国、德国和法国。在这几个国家,2006年总体图书销售并没有什么增长,但10多家出版巨头占据了大部分市场份额。统一性和开放性是市场体系的本质要求,是市场体系的特性。市场体系的统一性是指各类市场在国内各地域间是一个整体,不存在行政分割与封闭状态。市场开放性的要求,是不仅要对国内开放,而且要对国外开放,把国内市场与国际市场联系起来,尽可能地参与国际合作与国际竞争,并按照国际市场提供的价格信号来达到更合理地配置国内资源和利用国际资源的目的。如果没有统一、竞争、有序、开放的市场体系,必然导致竞争不充分、价格扭曲、市场分割、资源不能自由充分地流动等,给市场经济的正常运行带来一系列不良后果。出版内容数字化是挂在各出版机构面前的胡萝卜。随着数字科技的发展和成熟,这种诱惑越加强烈。但数字出版面临的考验,是出版行业发展的考验,数字出版前景看似一片大好,也存在无法摆脱的隐忧。它已经不是一家两家出版机构的问题,而是整个行业在逐步规范和成熟中面临的挑战。新媒体竞争已经进入新纪元,而我们步履蹒跚的刚刚跨过门槛,推门而入所见的现实,除了眼花缭乱的新技术以外,就是不断涌现的并购与资本竞合,随着3g在国内启动,数字出版产业新技术的导入和与原有业务的结合跃升为在新的平台上推动商业模式创新的动力,并促进产业机制发生变化。这无疑给出版商带来更大的挑战。以大学生和白领为例,这两类群体紧跟流行,容易接受新鲜事物,具有群聚和相互认同的需求,拥有移动阅读习惯比例较高,并对体育娱乐、新闻综合、生活时尚、现代文学、网络文学以及财经企管等内容具有较强的偏好。这两类群体很有可能是阅读器的主流消费人群。而对于老年人,他们会更多关注经典名著、养生等内容。电子书阅读器厂商能否针对特定需求进行资源的整合和产品创新,将决定未来的生存空间。
出版单位单位使用作品的付酬:
(一)出版图书的付酬方式
1.版税方式
每年年终与著作权人结算一次
版税 = 图书定价(图书批发价)×发行数(印数、实际销售数)×版税率
如首次发行数不足千册,按千册支付版税,但在下次结算版税时对已支付的部分不再重复支付。
国家版权局规定的版税率标准(参照):原创作品3%-10%,演绎作品1%-7%。
2.基本稿酬加印数稿酬方式
出版6个月内付清全部报酬
基本稿酬:将图书中应付酬部分的字数折合成千字数,再乘上每千字若干元的付酬标准
实有正文总字数中不足千字部分按千字计算
原创30-100元,改编10-50元,汇编3-10元,翻译20-80元,注释(原创)
印数稿酬:以千册为单位,每千册按基本稿稠的1%计算
义务教育教材累计印数超过10万册的部分,每千册按基本稿酬的0.2%计算
行政手段产品累计印数超过10万册的部分,每千册按基本稿酬的0.3%计算
印数不足千册的部分,按千册计算
对印数稿酬的计付方式应在出版合同中明确写明
3.一次性付酬方式(可参照基本稿酬)
(二)报刊刊载作品的付酬方式
只采用一次性付酬方式,每千字不低于20元的标准支付。不足五百字的,按千字作半计算;超过五百字不足千字的,按千字计算。使用该作品之日起两个月内支付报酬。
(三)制作出版音像制品的付酬方式
向演绎作品的著作权人支付70%,向原作品著作权人支付30%。
(四)制作出版电子出版物和互联网出版物的付酬方式
参照有关作品的付酬标准
(五)已出版作品再许可他人在境外出版的付酬方式
出版单位将所得全部报酬的60%支付著作权人
著作权限制:著作权法对于著作权的具体行使所作的一些限制性规定。
著作权侵权人必须承担的民事责任: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
著作权侵权人可能承担的行政责任:责令停止侵权行为;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销毁侵权复制品;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还可以没收主要用于制作侵权复制品的材料、工具、设备等。
须承担行政责任的侵权行为种类:
1.有法定例外的行为
,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表演、放映、广播、汇编、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作品。
第二,未经表演者许可,复制、发行录有其表演的录音录像制品,或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表演。
第三,未经录音录像制作者许可,复制、发行、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制作的录音录像制品。
第四,未经许可,播放或者复制广播、电视(节目)。
第五,未经著作权人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许可,故意避开或者破坏权利人为其作品、录音录像制品等采取的保护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技术措施。
第六,未经著作权人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许可,故意删除或者改变作品、录音录像制品等的权利管理电子信息。
2.无法定例外的行为
出版他人享有专有出版权的图书;制作、出售假冒他人署名的作品。
著作权侵权人可能要承担的刑事责任:有期徒刑、拘役、管制、罚金。
须承担刑事责任的侵权行为种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七条规定,以营利为目的,有下列侵犯著作权情形之一,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人应承担刑事责任:
1.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其文字作品、音乐、电影、电视、录像作品、计算机软件及其他作品。
2.出版他人享有专有出版权的图书。
3.未经录音、录像制作者许可,复制发行其制作的录音录像。
4.制作、出售假冒他人署名的美术作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八条规定,明知是上列各种侵犯复制品之一还进行销售,违法所得数额巨大的,行为人也应承担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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