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区狮山路名城花园5幢102的狗严重扰民,自从最近此户人家搬来,狗一直放在外面院子里,请不要延续乡下的作风。凡事路过的人,都会嗷嗷叫,晚上路过,嗷嗷叫几声也就罢了,还直扑到路边的栏杆。半夜也经常被他家的狗嚎醒,不知着了什么魔!学生也经常被半夜的狗叫吵醒,本来学生的学习压力就大,睡眠时间宝贵,还要被吵醒几次,请问,如何保障第二天的上课学习,请5-102的住户换位思考。已经向物业反映多次,似乎没有用,依然在院子里嚎叫。请及时处理。如果还依然如此霸道,会继续向市长信箱等继续投诉!
高新区便民服务员
网友,您好!针对诉求人反映的该问题,狮山派出所派警力至名城花园5幢102室住户查看情况,发现其将一条黑色犬只饲养在院内,已告知犬主犬只扰民问题,犬主答应做好文明养犬工作。【虎丘公安分局】
建议向派出所举报,如果无证养犬,直接抓走
网友,您好!针对诉求人反映的该问题,狮山派出所派警力至名城花园5幢102室住户查看情况,发现其将一条黑色犬只饲养在院内,已告知犬主犬只扰民问题,犬主答应做好文明养犬工作。
【虎丘公安分局】
等新的养犬条例生效,你就能更好解决了。
现在只能说警察不按现行条例作为。
现行条例是苏州市养犬管理条例
《苏州市养犬管理条例》是2006年8月31日苏州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制定2006年9月27日江苏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批准的文件。
第二十条养犬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不得携犬进入超市、商场(店)、商业街区、金融经营场所、宾馆、饭店、园林、公园、公共绿地、机关、学校、幼儿园、少年儿童活动场所、医院、图书馆、展览馆、影剧院、体育场馆、游乐场、候车室等公共场所;
(二)携犬外出,应当对犬挂犬牌、束犬链,携带养犬登记证,由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牵领,或者装入犬袋、犬笼,或者怀抱,并避让老年人、残疾人、孕妇和儿童;
(三)不得携犬乘坐除小型出租汽车、人力三轮车以外的公共交通工具。携犬乘坐小型出租汽车、人力三轮车时,应当征得司驾人员同意;
(四)携犬乘坐电梯的,应当避开电梯运行的高峰时间;
(五)单位的烈性犬、大型犬实行栓养或者圈养,不得外出遛犬;
(六)养犬不得污染环境。犬只在户外排泄的粪便,携犬人应当立即清除;
(七)养犬不得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犬吠影响他人时,养犬人应当采取有效措施予以制止;
(八)不得虐待、遗弃犬只;
(九)犬只死亡的,应当及时报告畜牧兽医部门,并在其监督下进行无害化处理;
(十)履行养犬责任书规定的其他义务。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条第(七)项规定,养犬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由公安部门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律的规定处罚。
前面可能是初犯,警察教育一下处理结案。
如果警察教育后,这狗还是仍然乱叫扰民,你就要求警察按法律规定,要求处罚处理。
以后新条例生效后,可以把狗带走几日了。
异烟肼,楼主听说过没有
只是告诉他们扰民问题,就结束了吗?这几天依然在院子里吼叫啊,请让他们采取措施,可以吗?
2018-9-10 10:26: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