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部:2019年3月淘汰母猪数量环比2月份下降9%(2)
2023-12-27 3:27:31发布次查看发布人:
关于强制扑杀补助。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就非洲猪瘟扑杀问题进行了研究,已经将非洲猪瘟纳入强制扑杀补助范围,确定扑杀补助标准为1200元/头,各地可以根据猪的大小、品种等因素细化标准。国际上扑杀补助标准的通行做法一般为市场价格的50%~100%,我国现在的扑杀补助标准达到了市场价格的75%左右。近期,中央财政提前下达了2019年动物防疫等补助经费,并紧急下达了非洲猪瘟疫情防控经费,支持各地做好非洲猪瘟强制扑杀等工作。
关于非洲猪瘟检测。动物疫病的检测确诊是及时发现和处置疫情的前提。根据非洲猪瘟防控实践需要和变化,我部先后下发了《关于做好非洲猪瘟防治工作的紧急通知》《关于做好非洲猪瘟实验室检测工作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做好非洲猪瘟实验室检测工作的通知》等一系列文件,进一步明确和规范非洲猪瘟检测工作。2019年1月,为降低生猪屠宰以及生猪产品流通环节病毒扩散风险,农业农村部第119号公告对生猪屠宰厂(场)开展非洲猪瘟病毒检测提出了明确要求。
关于生猪及产品调运工作。为进一步做好非洲猪瘟防控工作,切实保障生猪生产和肉品供应,2018年12月底,我部印发了《关于规范生猪及生猪产品调运活动的通知》,明确规定疫区所在县的种猪、商品仔猪(重量在30公斤及30公斤以下且用于育肥的生猪)经非洲猪瘟检测合格和检疫合格后,可在本省范围内调运;疫区所在县以外的种猪、商品仔猪经非洲猪瘟检测合格和检疫合格后,可调出本省;生猪产品的调运要求也做了相应调整。近期,我部已派出督导组督促各地规范落实调运政策,防止不作为,纠正乱作为,不搞一刀切、一禁了之。
下一步,我部会同有关部门进一步强化措施联动和督导检查,压实各方防控责任,严格落实监测排查、疫情报告处置、调运监管、禁止使用餐厨剩余物喂猪等措施,积极推进分区防控,巩固非洲猪瘟防控工作成效。
摘自:《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代表于旭波的建议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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