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本人在秦岭路正常直行,遇一教练车跨越双黄线掉头,于是我进行鸣笛提醒对方车辆,结果对方教练车不予减速,依旧继续掉头,不予理睬,后经本人急刹才避免事故发生。与对方教练车辆并行以后问教练车教练,双黄线是否可以掉头?教练回复我们是经过批准的。行就算是经过相关部门批准,那么试问我们的教练都不知道要在安全的情况下掉头这样的教练怎么才能教出会依归驾驶的机动车驾驶人呢?现问交警队我市是否有相关法律法规说明教练车可以驾培区域跨越双黄线掉头?如果没有相关法律那么请问相应交警中队为何不对该区域进行长效管理?
另问苏州市运输管理处驾驶员培训科你们是否要有对于教练员进行安全及相应法律法规之培训?
对此请两个有关部门分别进行回复,谢谢!
市交通运输局便民服务员
网友您好!根据《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规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应当加强对教练员的职业道德教育和驾驶新知识、新技术的再教育。我们每年都督促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开展教练员的年度继续教育,对于不参加继续教育的一律暂停执教。关于您发帖反映的情况,请直接与我们电话联系(联系电话:0512-67535972),告知车号等相关信息,我们将依法调查处理。如您今后发现有违反驾驶培训规定行为的,请及时拨打交通运输服务热线96196进行举报,我们将依法调查查处。
以下是某便民服务员不疼不痒的回复:有请
虽然都知道回复内容,也不要这样嘛
2018-10-4 11:03: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