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妻子是多年糖尿病患者,属于特殊病种,去年检查时发现尿蛋白等并发症,经朋友介绍于2018年5月底至6月初入住昆山中医医院治疗,效果感觉不错,期间医生使用了一种叫安立泽的药对血糖控制比较有效,但医生告知我们这种药属于管控药,有时医院没药,可以凭处方到药店全款购买,然后再去医保中心报销,前两天我妻子带着发票和处方等资料前去医保中心,却被告知不能报销,因为她中医医院和第一人民医院的2000额度已用完,还有第二人民医院和第三人民医院的一千额度可以报销,可是这样的规定我们从始至终都没人告知我们。我觉得昆山这样处理有很大的问题和弊病
昆山市便民服务员
网友您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答复如下:您好,根据《抄告单》(昆政办抄[2015]65号)第二条规定,二类门诊特殊病种人员定额照顾门诊医疗费用由2000元提高至3000元,提高的1000元部分仅限在区镇及以下医疗机构以及a级零售药店使用,昆山市第一人民医院、昆山市中医院不在此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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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给您添麻烦了,我反映的问题我到当地劳动保障所了解清楚了,主要还是柜面办事人员当时没解释清楚引起的误会,谢谢!
2018-12-17 13:11: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