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中区泰禾金尊府今年买的房子到明年11月份才交房,开发商现在已经在卖车位了,这种做法合理合法吗?
吴中区便民服务员
网友: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答复如下:1、根据《物权法》第七十四条,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2、经查,该项目已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目前对于取得预售许可证后开发公司何时销售车位,并没有明确规定。此复,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与支持!吴中区住建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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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答复如下:1、根据《物权法》第七十四条,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2、经查,该项目已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目前对于取得预售许可证后开发公司何时销售车位,并没有明确规定。此复,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与支持!
吴中区住建局
2018-9-17 18:24:55